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年—2010年)
和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随着我区经济的稳步发展,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我区儿童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为保证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6年我们对《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前五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监测评估,监测中列出了评估的具体数据体系,体系涉及指标101个,其中可量化指标37个。监测评估结果显示,我区的儿童事业正在健康发展之中,无论是儿童的生存环境还是发展环境,与过去相比都得到很大改善,为把儿童培养和造就成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打下了基础。然而,我们看到,在儿童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孕产妇系统管理合格率有待提高;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距《规划》目标还有差距;婚检人数减少,出生缺陷人数上升。为了及时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和平区儿童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一、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区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儿童生存、保护、发展需要的比较完善的儿童工作体系和依法保护体系,使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使儿童充分享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使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持续发展,培养造就一代新人。
二、具体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优化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具体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到2010年,婴儿死亡率降至8‰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0‰以下。
——到2010年,0—7岁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8%以上。
——到2010年,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为97%以上。
——到201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以下。
——到2010年,出生低体重发生率分别控制在2.5%以下。
——到2010年,高危儿筛查管理率为78%以上。
——到2010年,新生儿先天性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到2010年,基本消除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到2010年,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以上。
——到2010年,8—10岁儿童甲肿率(B超法)分别控制在4%以下。
——到2010年,儿童贫血病率控制在1%以下。
——到2010年,儿童佝偻病患病率控制在7%以下。
——到2010年,4个月儿童母乳喂养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大幅度降低儿童龋齿患病率。
——大力控制儿童视力不良患病率。
——到2010年,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3、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对儿童心理行为异常进行调研,掌握发生规律,并逐步采取措施。
4、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
——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0万。
——到2010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
——到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到2010年,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分别下降1/5。
策略与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儿童健康。
2、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重点。
3、巩固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三级妇幼保健网,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4、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健康教育传播途径,搞好儿童常见病防治。
责任单位:区计生委、区卫生局。
协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
(二)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提高儿童素质
具体目标
1、全面提高婴幼儿早期受教育水平。
——到2010年,3—6岁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
——到2010年,0—3岁幼儿早期受教育率达98%以上。
2、继续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2010年,初中毛入学率达100%。
——到2010年,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09%以内,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
——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8%以上。
——到2010年,轻中度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到2010年,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为98%以上,优秀率达20%以上。
3、丰富中、小学生课外教育活动。
——到2010年,中、小学生兴趣活动参与率分别达100%。
——到2010年,中、小学生科技活动参与率分别达100%。
4、提高现代化办学水平和教师干部素质。
——到2010年,中、小、幼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
——到2010年,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分别达100%。
——到2010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配备合格率分别达100%。
5、继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到2010年,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分别达100%。
策略措施
1、加大教育投入,继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到2010年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100%,完善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资体制。
2、深化幼教改革,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促进幼教事业社会化。
3、以基础教育优质化为目标,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现代化教育设备。
4、积极发展高中教育。本着扩大规模总量,发挥规模效益,提高档次的原则,建设高标准示范高级中学。五年内高级中学总数由4所增加到7所,使高级中学招生轨制全部达到6轨以上,多数达到8轨,其他完中校全部达到4轨以上。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提高学历档次,优化教师结构。
6、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指导覆盖面。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作责任单位:团区委、区科委、区体育局、区残联、区妇联。
(三)加强法制建设,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具体目标
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到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分别控制在6/万以下。
——到2010年,儿童受法律知识教育率达100%。
2、加强对困难儿童的法律保护。
——继续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推广社区和家庭康复,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社区和家庭生活环境。
——继续做好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和教育。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权利的各类违法现象发生,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策略措施
1、严厉打击教唆、拐卖未成年人及各种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确保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法院、团区委、公安和平分局、区残联。
协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
(四)强化“儿童优先”意识,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具体目标
——保障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到2010年,儿童食品、用品抽验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到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到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儿童活动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的比例逐年提高。
——逐步发展社区内儿童活动场所。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
3、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娱乐活动,丰富儿童的精神生活。
责任单位:区容委、区建委、区科委、区卫生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技术监督局。
四、组织与实施
(一)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将纳入区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时把《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要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情况,各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四)加强联络员及监测评估人员队伍建设。
(五)主动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检查,注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发挥新闻媒体的推动、监督作用。
(六)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表彰先进,及时推广经验。
五、监测与评估
(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
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测评估工作,审定监测评估方案及报告。
2、专家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并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3、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组织,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纳入各单位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设立分性别的儿童统计指标,并与市儿童数据库联网,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
(二)加强信息收集、管理、反馈和交流,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反映儿童状况的发展和变化。
(三)建立定期检查、专家评审制度,完善监测评估机制,除每年一次监测统计外,2010年进行终期全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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