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年—2010年)
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十五”期间的科技进步回顾
(一)园区建设正在形成规模,民营科技企业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十五”期间是园区建设及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区科委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和支持下,从实施科教兴区战略高度出发,以建设科技园区为载体,以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为主线,紧紧围绕提高科技对我区经济的贡献率这个中心,积极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继科工贸园区建立后又相继建立了泰和新侨科技园、民营科技园和卫津路科教服务园,初步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截止2005年底,园区企业达到1230户,注册资金达14亿元。累计完成GDP50090万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00364万元,技工贸收入达1173923 万元,创造税收32136万元,其中留区税收达亿元。目前在科技园区注册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200余家,在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中以园区为载体,启动的和平区科技发展计划,累计新上项目百余项。园区所属企业面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6000余个,其中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1000余人,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再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
(二)科技管理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孵化器场地总面积达到7000多平米。通过了国家科技部2001—2002年度和2003-200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截止2005年,共有近百项科技项目列入了和平区科技发展计划,一批我市和全国知名的企业、产品和项目在我区落户。连续每年投入10万元,对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累计奖励376项区级科技成果,其中12项科技成果进行登记,被列为天津市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额到2005年底已突破1亿元,进入全市前10名行列,几年迈出几大步。
(三)继续保持科普工作先进区的地位。我区连续6年被中国科协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连续20年获市科协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奖,居民社区所建的科普画廊被中国科协确定为科普示范画廊,在全国进行推广,2005年我区被中央文明委和中国科协评为“全国科教进社区”先进集体。全区96名个人、65个集体受到全国和市级表彰,多次取得全国青少年创新大赛金牌和天津市青少年科技竞赛一等奖,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围绕我区“十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区科协进一步加强了科协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区科协各个基层团体中,营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实践、敢于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我区开展的活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多样宣传形式开展的科普宣传,弘扬了科学精神,传播了科学思想。二是坚持开展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三是注重加强社区及学校的科普知识宣传,全面提高了全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加大了科普设施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思想和物质保证。
二、“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大作用。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国战略,通过完善工作能力、创新体制和优化环境,不断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提高科技管理综合实力,深化科普各项工作,提高科技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奋斗目标
1、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目标
(1)加大载体建设,科技园区规模在“十五”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达到。建设新科技产业经济区,加速都市科技产业发展进程,在整合科工贸园区和民营科技园区提升科技含量的基础上,开发建设新的科技产业载体。以科技创业中心为载体,重组和新建类型不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科技咨询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等产业,建成2个市级专业科技孵化器,2个区级综合科技孵化器、3个区级专业孵化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培育一批多层次、多形式科技孵化群体,逐步形成规模,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2)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全力提升科技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其对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的集聚能力,民营科技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年增长100家,技工贸收入翻一番,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3)提高科技园区核心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高科技对财政的贡献率,争取到“十一五”末,总体上达到发达国家九十年代末水平,部分优势领域与世界同步,留区税收在“十五”基础上实现年增长10%以上。
2、科技管理工作目标
(1)“十一五”末,全区万人拥有专利数量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进行产业化开发的高科技技术成果。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批有和平区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及产业,大幅度提高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一批新的特色鲜明的经济增长点。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企业紧密结合,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的集成。抓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强科技创业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中介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技术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现。
(3)积极探索促进商业企业科技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商业是和平区的主体,商业企业的科技进步主要体现在软科技上,要不断探索商业与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商品市场信息定位;探索科学合理的资源融通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全区经济的繁荣。
(4)技术合同登记额“十一五”期间在1亿元基础上力争年均增长10%。继续实施和平区科技项目发展计划,“十一五”期间累计新上科技项目翻一番并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天津市科技成果。
3、科学普及工作目标
(1)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在繁华地段建立高水准电子科普画廊1-2处;各社区科普画廊不少于10延米;完善现有的“科普车间”、“家庭学堂”、“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设施。
(2)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建立“和平科普”网站,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科普组织网络,利用“和平有线台”等宣传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科普专栏、宣传科普知识,全区干部、群众、职工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接受科普培训达95%以上。
(3)实施科普示范工程,抓好“科普示范小区”、“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项目工作,加强指导,保证示范项目的落实并使其活动不断深入,确保科普示范项目每年增长20%。力争在“十一五”末,全区6个街道办事处、68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达标。
三、实现“十一五”科技发展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科技工作自身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努力形成机构精干、运作高效的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和机制。
1、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在政府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科委系统各园区做到全盘考虑、总体规划、特色突出,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和民营园区共同发展。努力提高园区管理工作水平,力争园区的管理和服务达到天津市一流水平。加强招商,适度扩张,建立和平区科技园区的形象和品牌。建立统一的园区CIS系统,实现连锁园的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管理,使科技园区真正成为科技企业在政治上关心、政策上支持、经济上指导、发展上帮助的企业创业投资热土。
2、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全面促进产业升级,坚持依靠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完善和平区科技创业中心服务功能,加强科技与经济对接活动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智力服务和科技法律服务,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积极推进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化、社会化、产业化,建立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3、强化对科普工作的领导。把科普工作摆上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区级领导深入科普示范点制度,开展区、街、社区居委会三级科普工作达标活动;建立并完善科普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及区科技进步监测体系,每两年对在科普工作和科教兴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
1、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科技开发和产业化资金,支持高科技企业利用风险投资、上市融资、知识产权出让等多途径筹资。鼓励民间资本、企业资本和海外资本介入创业投资市场。集中力量推荐优秀科技项目,努力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导向作用,创造条件组建科技投资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
2、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十一五”期间要实现《科技进步法》的要求,财政投入逐步达到同级财政支出1.5%以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特别是企业向科技产业投资,引导社会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投资。科普投入是科普工作基本保证。一方面,依据全国文明城区科普活动经费测评体系的要求,落实科普活动经费支出人均3.5元、科普活动经费每年投入110万元的标准;另一方面,要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鼓励境内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探索通过科普活动产生效益的创新方式,力争科普活动经费每年增长20%。
(三)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抓好“十一五”规划的计划落实
区科委作为全区推动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围绕规划目标做好具体的行动计划,真正落实阶段性发展目标。要遵循园区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短期突破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招商引资和提高企业运行质量相结合等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区政府要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区内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有利于科技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把科技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推动我区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科委内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要围绕总体规划,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加强对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确实把规划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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