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8月份完成工作如下:
(一)2024年8月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向国库行发送清算额度69471.84万元;通过一体化系统支出47435.06万元。
(二)2024年8月完成动态监控规则调整,对我区动态监控规则进行了补充调整,解除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10笔,金额5536.83万元。
(三)2024年8月完成8月份工资统发人事数据对接、三方对账工作。
(四)2024年8月完成市局要求的关于新账户管理系统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新系统数据确认工作;确认银行账户数据过程中,完成对预算单位撤销、开立、变更手续完善工作,8月完成我区预算单位银行变更备案2个,销户3个,开户1个。
(五)2024年8月对未接入一体化服务平台的预算单位有关账户,按照市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督促预算单位完成授权工作。
(六)2024年8月完成中央直达资金黄灯预警认定2笔。
二、2024年1月—8月份累计完成工作如下:
(一)2024年1月—8月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向国库行发送清算额度366002.66万元;通过一体化系统支出336170.76万元。
(二)2024年1月—8月解除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45笔,金额6026.76万元。
(三)2024年1月—8月完成工资统发人事数据对接、三方对账工作。
(四)2024年1月—8月完成机构改革涉改单位财政相关银行账户工作梳理。
(五)2024年1月—8月完成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供银行账户管理资料工作。
(六)2024年1月—8月完成向审计局提供我区部分预算单位账户信息复函工作。
(七)2024年1月—8月完成中央直达资金黄灯预警认定13笔。
(八)2024年1月—8月完成财政局法人印章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电子印鉴变更及备案。
(九)2024年1月—8月完成新账户管理系统全区预算单位历史数据模板报送工作,下发《关于核实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据的通知》,核实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完成新账户管理系统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新系统数据确认工作;完善预算单位撤销、开立、变更手续,完成我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18个,撤销账户35个,变更备案33户。
(十)2024年1月—8月完成动态监控规则调整,结合市局采用的监控规则,针对我区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对我区动态监控规则进行了补充调整。
(十一)2024年8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监管的通知》,对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提示,督促预算单位完善各单位基础信息、掌握操作流程,按照市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保预算单位完成一体化服务平台账户授权工作。
(十二)2024年8月完成《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统发工资)代理协议书》修改工作。
(十三)2024年8月完成经费审计相关资料汇总提交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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