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郑伟铭
——2021年8月31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和平区财政局局长 马洪新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以及《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办法》(津和党发〔2019〕8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津财资〔2021〕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包括企业、行政事业性2类: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区国有企业69户,其中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1户、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职责的区属国有文化企业3户、区育德教育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2户、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3户,在岗职工2103人。全区国有企业账面资产总额89.80亿元;负债总额48.7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10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4.78%;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 -4.45%;资产负债率54.25%;2020年营业总收入5.90亿元;营业总成本8.8亿元;营业利润-2.9亿元;利润总额-2.30亿元;净利润-1.9亿元;总资产报酬率1.05%;毛利率39.26%;营业利润率-63.47%。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区行政事业独立核算机构数174户(独立编制机构数174户);编制内实有人数1.09万人,较上年度增加111人。资产总额账面数(净值,不含涉密资产,下同)51.57亿元,较上年下降1.02%;负债总额账面数30.99亿元,较上年增长6.06 %;净资产总额账面数20.58亿元,较上年下降10.09%。按单位性质划分,我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36.8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1.53%;我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14.6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8.47%。
截至2020年末,我区重点资产情况:政府储备物资2020年新购物资价值8.69万元;园林绿化总面积132.73万平方米;房屋账面面积248,576.99平方米,账面价值21,500.09万元; 车辆账面数量1564辆,账面原值21,955.8万元。
二、资产管理情况
我区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区属企业集团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全部实现“一肩挑”,企业执行董事全部纳入了党支部委员,实现党建入章全覆盖,制定《关于在深入推进和平区国有企业混改中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工作清单》,明确细化了企业党组织具体职责任务。
二是加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行权能力建设。
我区已完成和投、华旭、滨江董事会、监事会的补充调整工作,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各集团动态调整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规范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完善了企业集团董事会组织架构,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及4个专门委员会,规范了其议事规则。健全了董事会、监事会评价体系,并对企业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情况开展考核。
三是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加强顶层设计,制订了我区国资系统“十四五”专项规划。开展国企战略性重组整合,完成区城投公司组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原街道企业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大摸排,目前已累计出清267户。全力推进全民所有制改革,提前三个月100%完成19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
四是不断优化监管方式。为规范企业投资,及时出台制度及负面清单,防范投资风险。为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出台了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实施办法,建立企业债务报告机制,切实严控债务风险。为加强审计监督,聘请中介机构对2020年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金街公司2020年度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同时督促企业集团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充分落实审计整改内容。为完善社会监督,推行国企信息公开制度,和投集团、华旭集团全部完成企业公众号建立。
五是稳步推进区属国企三年行动方案落地。2020年末,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区出台了和平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细化了任务清单。方案出台至今,我区多次召开专项小组会议,全力推动方案落实。截至目前,6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39项,完成率已达到57%,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盘活
(1)严格资产配置,做好闲置资产统计。做好我区信创替代电脑相关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原则上不再允许各单位购置新设备。入户调查统计全区替代电脑及设备相关情况,力争在区属单位之间互通信息、灵活调拨,做好调剂使用,为达到资产利用最大化,节约资产购置成本奠定基础。
(2)强化房产管理,做好闲置房产盘活。首先做好我区闲置房产出租出售工作各项文件的出台,其次是对68套闲置房产进行分类,完成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挂在个人名下情况的梳理统计,年内完成对区属12处闲置房产盘活的评估审核并挂牌出售。
2.促进公共服务,支持疫情防控
(1)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以服务区属单位为己任。一是做好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二是会同区国资委完成拟定我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方案、国企基本情况上报及划转前相关工作等;三是完成行业协会脱钩工作资产清查的审核,对10个行业协会脱钩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批复;四是结合“小金库”专项检查,对涉及的重点检查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帮助被查单位理清资产底数。
(2)积极响应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房租减免政策落地落实。及时转发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关于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减免督办文件,开展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统计;组织检查组入户调查房租减免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咨询热线,耐心解答相关问题,做好政策细则解释。年内共为承租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房屋的52户中小微企业、98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359.40万元。
3.完成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划转工作。
为完成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股权划转工作,年内为区教育局、区住建委等下属二十一中学校办工厂、天津广厦建筑设计院办理产权变更、产权登记、评估备案等相关企业股权划转至和投公司工作程序,出具划转申请回复文件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国企市场化机制建设需进一步破题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国企用工制度需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国企内部考核及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力度欠佳,未从根本上推行全员业绩考核、实现业绩升薪酬升。
(二)国企改革推进速度有待加快
国企改革方面,有的企业混改进度不理想,“等混不改”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等、耗”思想比较突出。其中,和投集团一直采取借款方式缓解滨江集团困难,这对和投集团整体影响较大,甚至对其融资信用等级造成不良影响,存在金融风险隐患。
(三)存量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根据区属单位资产报告显示,有些单位现有的资产利用率较低,造成实物资产的闲置、浪费。有些单位疏于日常管理,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存在资产实物无法使用却长期处于挂账待报废状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未做到有效结合。区属资产仍需加强统筹利用,杜绝存量资产运转低效。
(四)资产处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政策制度学习不深入,存在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在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时依然存在怕担责任、不愿担当现象;资产的处置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国库或不清楚应当上缴国库;目前资产管理工作主要依托资产管理系统,仅能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数据统计汇总,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动态分析的功能还有待开发。区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仍不够清晰,各单位各部门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欠缺对本系统的资产清查,尚不能做到账、卡、物相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市场化机制,增强风险意识
健全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聘任制经理层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做到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分类分层推进。推行国企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形成员工优胜劣汰的良性流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国企内部考核及薪酬分配制度,推行全员业绩考核。同时和投集团新增债务履行报告机制,经区债务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企业要提前做好偿债计划安排,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将滨江集团资产处置、亏损企业治理纳入企业重点工作任务及经营业绩考核,企业想方设法“止血”,避免产生整体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不断压缩企业层级,理顺企业产权结构及资产权属,采取合并、重组、注销、出让等多种渠道压缩三、四级子企业,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出清。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失管失控企业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克服“等、耗”思想,对具备混改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积极解决阻碍混改的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对接跟进战略投资者。解决“等混不改”现象,督促企业坚持提质增效理念,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增加造血能力,努力使企业向好发展。
(三)建立资产调剂机制,有效盘活闲置房产
一是对信创工程替换下的设备提出处置要求,限期完成替代工程后区属单位的资产处置工作并对电脑及设备的存量进行统计,以便今后做好全区供需的统一调配,提高闲置资产再利用率。二是开展区属街道出租、出借、闲置房产情况的清查。在各街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核实自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摸排各类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方案。三是对全区闲置房产实施清单管理,加强有效盘活的指导督促,提速变现能力。增强房屋资产盘活情况调研,督促推进相关工作,对长期闲置、低效使用而未采取盘活措施的房屋资产,采取必要措施从严管控。对拖延进度、瞒报漏报数据、盘活工作不力的部门,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必要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采取压减部门预算经费,限制新增资产配置等措施。
(四)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完善资产监管手段
严格我区事业单位撤销、合并等改革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调拨、报废等处置事项审批、备案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避免形成新的资产损失。处置完毕的资产需及时进行账务核销,杜绝“体外循环”,确保账实相符。强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数据清理盘点和统计分析,增加房屋使用状态属性,实现对闲置、低效使用房屋的精准识别,优化资产管理流程,以信息化手段为抓手,促进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格监管机制,实施国有资产动态管理,逐步推进资产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有效衔接。
附件:1.报告情况说明
2.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情况综合表
3.2020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4.2020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报告情况说明
一、纳入报告的国有资产范畴
本报告所指国有资产是由区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管理监督职责的区内外和境外全部国有资产,其中:
(一)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财产权益,具体包括: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直接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委托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职责的区属国有文化企业;区育德教育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及下属企业。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以及由其支配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具体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事业单位保证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另一类为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表现形式为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本报告中简称“经管资产”。
二、报告年度及数据说明
(一)报告年度。
本报告以2020年度财务、资产报表为基础进行编报。
(二)数据来源。
本报告严格依据各单位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编报,具体数据来源为:和平区2020年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平区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20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三)统计方法。
本报告数据采取合并与汇总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数据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以汇总报表为基础。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报告是对分散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经营管理、占有使用以及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直接汇总,企业、行政事业性资产报表之间未采取合并、抵销等操作。
(二)本报告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经管资产因各类资产统计单位不同,未做汇总。
(三)附表数据均为未经国家确认的现状数据,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情况综合表 | ||||||
金额单位:亿元 | ||||||
项目 |
级次 |
户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一、企业国有资产 |
小计 |
69 |
89.80 |
48.70 |
41.10 | |
区级 |
69 |
89.80 |
48.70 |
41.10 | ||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总计 |
174 |
51.57 |
30.99 |
20.58(净资产) |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 |
小计 |
174 |
51.57 |
30.99 |
20.58(净资产) | |
区级 |
174 |
51.57 |
30.99 |
20.58(净资产) | ||
行政事业单位 |
小计 |
——— |
——— |
——— |
——— | |
区级 |
——— |
——— |
——— |
——— |
附件3
2020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全区国有企业 |
区国资委监管企业 | ||
|
2020年度 |
同比+-% |
2020年度 |
同比+-% |
资产总额 |
89.80 |
-17.82% |
88.61 |
-15.24% |
负债总额 |
48.70 |
-27.93% |
47.66 |
-22.29% |
所有者权益 |
41.10 |
-5.84% |
40.95 |
-5.23% |
主营业务收入 |
5.90 |
-39.04% |
5.81 |
-35.37% |
利润总额 |
-2.30 |
-0.13% |
-2.28 |
2.14% |
资产负债率 |
54.25% |
-8.61% |
53.79% |
-4.88% |
附件4
2020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地区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总额 |
和平区 |
515683 |
309939 |
205744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性质 地区 |
资产合计 |
行政单位 |
事业单位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和平区 |
515683 |
368856 |
146827 |
—— |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结构 地区 |
资产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长期投资 |
其他资产 |
和平区 |
515683 |
357708 |
77835 |
50815 |
424 |
288 |
286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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