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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委、区政府: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我支队对照《消防和平支队法制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对2020年支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情况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按照部消防救援局及市消防救援总队的各项工作部署,2020年以来,支队严格按照 “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精准施策、尽锐出兵,全面打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共检查单位1353家次,督改隐患62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5份,对6单位实施了三停,对7家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12份,处罚金额118.14万元,行政拘留8人,有力震慑了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支队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此举创新了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总队每周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并通过信用网站依法公开,即“双公示”,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接受社会监督。总队明确了法制审核的工作机制,支队所有的重大的监督执法审批流程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的人员3人,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17.6%。支队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类执法活动严明、公正,所有行政法活动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流转,执法纸质案卷及视频影音资料规范、齐全,由专人负责管理,集中存放,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其中监督执法视频资料依托执法终端长期保存,实现了数字化归档。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执法工作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定期将影音资料上传执法终端,长期保留执法痕迹,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支队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违法行为轻微,现场即可改正的隐患,采取现场督改的形式就地整改,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支队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支队严格执行2人监督执法的模式,每次监督执法均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是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并要求签字按手印。支队按时上报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支队严格执法文书格式形式,执法文书合法规范,每月对执法质量情况进行自查考评,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通报考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总队每月对支队执法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市各支大队的执法考评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排名落后的进行约谈。支队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消〔2019〕151号)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文件中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内容全面具体。总队、支队两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建立,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APP”,受理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举报后的违法行为得到了相关处理,没有发生执法不当的或恶劣影响的情况。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均通过消防执法资格考试,全部具有执法资格。支队每月组织1-2次对消防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今年已开展培训40次。开展消防监督岗位大练兵活动,有效检验全体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范,制定了管理办法,每年按照计划由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消防文员及专职消防员。支队对人大、政协委员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研究,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可以采纳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取,并给出解决方案,不能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说明原因,并形成反馈意见,通过电话答复或纸质答复积极反馈,办理满意度100%。

二、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支队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五个一”,组织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意见》和《规定》,进行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举办《民法典》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两次法治专题讲座,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自查活动,每年将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并通过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三、 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支队历来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和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因消防部门特殊性,属内部直属独立管理,即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市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管理,因此在部分工作的开展及推进时限要听从上级的安排指示,统一推进。

四、 2021年推进工作安排

支队将继续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一是根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二是优化消防行政审批,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三是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严格执行2人监督执法的模式,确保所有重大的监督执法审批流程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流程,对消防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文字及影音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充分发挥“消防公益联盟” 资源优势,推动全民使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APP 及96119微信小程序“助力消防”板块发现并整改隐患,造全民共治火患的良好氛围;五是持续开展每月的岗位技能培训及每年的防火岗位大练兵业务技能比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六是持续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总队每月、支队每半年开展一次,通过案卷评查、网上督查、实地核查、专项考评等方式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执法档案管理、执法真实性等重点内容进行考评,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消防执法保障,完善执法办案场所音视频监控建设和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监控建设,完善并严格落实执法档案管理制度,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消防监督和火灾调查技术装备;八是聘用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高支队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九是广开言路,对人大、政协委员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研究反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十是开展《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宣贯工作,按照《和平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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