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心公园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区城市管理委关于中心公园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申请的函》(津和政城市管理〔2019〕38号)已收悉。
按照区委、区政府“20项民心工程”的工作安排,拟对区内中心公园进行综合提升改造。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公园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地址
项目坐落于和平区花园路16号。
二、项目提升改造内容
(一)园林景观提升。以“印象.法兰西”为主题,在满足不同客群功能的基础上,按照“修旧如旧”理念进行设计,还原市民对中心公园的记忆。设计在公园中心恢复原法国公园八角石亭,同时融入夜景灯光、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高科技互动装置等元素,利用植物造景等手法打造集文化、生态、体验于一体的综合型公园。
(二)建筑立面整修。整修点位包括:重点保护建筑10座、普通建筑5座、园内原有建筑1座、公厕1座,以及花园路周边所有的围墙。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修复清水墙面、修复破损隅石、更换落水管、除锈油饰等。
(三)周边道路改造。拟将花园路环路及周边辐射的六个支路一同改造(延伸一个路口)。车行道方面,设计将花园路现状石材进行修缮更换;丹东路(和平路至花园路段)承接和平路商业街,将现状混凝路路面更换为石材;其余五条支路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方面,范围内路段人行道将现状水磨石光面彩板统一更换为仿石材砖,人行道侧石将现状水磨石侧石统一更换为石材侧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97万元。建设资金拟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
该项目拟于2019年9月开工,11月竣工。
据此,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由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