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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发布者:区民政局



津和民〔2019〕10号




关于印发《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19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

创建实施方案

2013年以来,我区积极推进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在区、街、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历经6年时间,全区64个社区均荣获天津市“美丽社区”荣誉称号,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美丽社区”全覆盖。为了进一步深化美丽社区创建成果,维护来之不易的创建荣誉,保持积极向上的创建优势,强化优秀社区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打造“一街多品牌、一社区多特色”的和平特有标签。从2019年年初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在巩固美丽社区建设成果基础上,重点突出以打造美丽社区、清洁社区、差异融合、人文和谐、特色楼门、志愿服务、协商民主、四社联动、标准化服务、信息化服务等十种类型为品牌特色的“精品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朝阳里社区视察时关于“社区工作是具体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摸准居民群众各种需求,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指示要求,不断夯实为民服务基础,切实加强社区自制能力,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将经常性、基础性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打造社区“制度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体广泛、程序科学、成效显著”的服务体系,将“美丽社区”集中型创建转化为常态化建设,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格局。

二、任务目标

年内完成12个区级精品示范社区创建目标,形成美丽社区、清洁社区、差异融合、人文和谐、特色楼门、志愿服务、协商民主、四社联动、标准化服务、信息化服务等十种类型的社区创建经验,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参评范围

已获得天津市“美丽社区”称号的64个社区

四、方法步骤

按照“居民自发参与、社区自主申报、街道自评推荐、专家综合评估”的流程,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细则,在各街道、社区申报参评“精品示范社区”类型的基础上展开评选,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获评该类型“精品示范社区”称号。

(一)前期准备

1.制定方案(3月10日前)制定印发《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选实施方案》。

2.完善标准细则(3月15日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美丽社区创建指标体系》《社区基础资料指导样本》,进一步完善《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选标准》,内容涵盖创建精品示范社区的定义、创建目标、评分条件等。

(二)创建实施

3.会议部署(3月20日前)召开由各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和科长参加的“精品示范社区”创建专题培训会,部署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创建方案,培训相关内容。

4.社区申报(3月31日前)对照《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选实施方案》,各社区召开社区议事协商会、居民代表大会,提出申报“精品示范社区”意见,征求社区居民的建议,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分标准”和社区建设实际,参选社区应填写《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申报表》,并撰写申报报告,报街道办事处初审。

5.自测评估(4月30日前)街道对照“精品示范社区评分标准”对申报社区进行初审,并拿出初审意见。初审后,将“精品示范社区”申报表、申报报告、初审意见,于4月30前一并报区民政局。

(三)中期培训推动

6.组织培训交流(5月)组织各区民政局、相关街镇科长和申报社区的居委会主任集中培训。学习创建标准、掌握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程序和创建重点环节,并围绕创建美丽社区先进做法及经验进行交流。

7.组织观摩学访(5月)结合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进行观摩学访。

8.综合评估(11月30日前):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聘请专家组成专门评估小组。对照“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分标准及细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汇报交流与居民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四)表彰宣传推广

9.命名表彰(12月31日前):将以和平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名义对“精品示范社区”进行命名表彰。同时表彰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评比先进街道、评比先进个人。被评为“精品示范社区”的社区和先进街道将优先参加各类评优及学访活动。

10.宣传报道:依托公共媒体资源,对在“精品示范社区”创建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街道、社区和个人进行专题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品示范社区建设作为区委区政府20项民心工程之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的具体实践,是高质量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打造世界级智慧中央活力区的实际步骤,各街道、各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精品美丽社区建设对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创文创卫复审复查等大项任务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点关注,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好精品示范社区申报创建工作。各街道至少要申报2-3个“精品示范社区”。

(二)严格申报标准。精品示范社区是在实现美丽社区全覆盖基础上的升级版。各社区既要熟知美丽社区创建标准,又要掌握精品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严格对照两项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针对社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一票否决”项,要下大力予以解决,对于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街道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解决。

(三)引导广泛参与。各社区要切实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精品美丽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分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广泛发动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志愿者、楼门(院)长、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等各方力量参与创建工作。

(四)注重工作实效。按照以点代面,典型引路的要求,通过申报、评选,弘扬先进典型,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和社区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要把评选“精品示范社区”的过程,作为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申报创建的重要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1.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2.和平区2019年“精品示范社区”申报表



附件1

标准化服务示范社区

标准化服务定义:标准化服务是社区建设达到以重点突出精细化、精准化服务为特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目标,给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真正提升居民满意度的一种社区建设活动。

标准化服务示范社区创建目标:持续推广社区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实现各项社区工作有标准可依,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让标准成为社区工作的“硬约束”,推动全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转型发展。

创建标准:

1.形成社区建设特色的经验材料。

2.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清楚,权责明确。

3.社区服务设施符合美丽社区建设的需求。

4.基本公共服务“一站式”覆盖到社区。

5.社区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无安全隐患。

6.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活动经常。

7.居民诉求反映渠道畅通

8.监督管理考核等系统运行顺畅

9.社区工作精神状态好、服务品质优。

10.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5%。

差异融合示范社区

差异融合社区定义:差异融合社区是指通过社区居民的差异化,来顺应和促进目标受众的分化与融合,形成彼此独立,同时又交叉互补,以推进城市融合型社区建设为抓手,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强化组织管理能力,以人的社会化为核心,逐步实现居民融合转变的社区。

差异融合示范社区创建目标:以“创建温馨和谐家园,构建多元融合社区文化”为目标。增加信任,融洽关系,凝聚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开放、包容、友善的社区建设“软环境”,以社区各类活动为平台,让不同乡音、不同职业和谐在社区共融。提升对外来人口专业化服务水平,搭建外来人口和居民的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外来人口、常住人员与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创建标准:

1.每月制定居民共同参与的活动计划。

2.社区营造邻里和谐的宣传氛围。

3.形成本社区建设特色的经验材料。

4.社区活动照片、视频建立档案,专人保管。

5.建立和培养不同层级参与的社区活动小组。

6.重大节日要烘托文化活动气氛。

7.居民参与活动广泛。

8.外来人口基本信息掌握详实。

9.邻里关系融洽,无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纠纷。

10.居民满意度达到85%。

美丽社区示范社区

美丽社区定义:美丽社区定义:按照实现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手段科学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标准,着力把社区打造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宜居、平安文明、人际和谐、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美丽社区示范社区创建目标:以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主线,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优化社区综合环境,重点打造一批高端、精品美丽社区。

创建标准:

1.社区组织体系健全。

2.居民各类会议制度健全,定期召开各类会议。

3.社区公开制度完善。

4.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畅通。

5.社区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

6.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档案、公章管理规范。

7.社区学习、教育、会议、培训等制度完善。

8.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

9.调解机制健全;

10.制定社区应急处置制度及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11.建立群防群控网络,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建立社区各类人口信息数据库。

12.社区基础设施、设备及面积符合规定标准;规范悬挂社区标牌;建有社区网站,充分运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  

13.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制度;建立1-2专业社会组织,有1-2个公益性项目;

14.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实现全覆盖;帮教机制健全,做好特殊人群动态信息管理;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5支,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15.社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私搭乱建;车辆管理有序;建筑物清洁美观;绿地干净整洁。

16.居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言行举止文明;社区内人际关系融洽;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员,并经常开展各项活动;建有各类教育基地,并开展各类活动。

17.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制度;居民知情权、表达权得到切实保障;

18.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和民主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制度完善,资料健全;

19.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不少于10个,登记备案率达100%。

20.社区居民满意率达到85%。

协商民主示范社区

民主协商社区定义:民主协商社区是指在积极探索和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工作中创造新途径,不断创建和丰富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方式方法,以民主协商为突破口,突出自身特色,开展民主协商示范活动,逐步推动居民自治工作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品牌,居民民主协商意识和社区事务民主协商程度较高的社区。

民主协商示范社区创建目标:完善居民议事会、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深化院落居民自治制度以及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按照《关于推进社区协商民主“三会四形五重点、六支队伍为骨干”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津和民〔2015〕19号)积极运用和平区“3456协商民主工作法”,凡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进一步搭建物业联席会议、居民议事协商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民主参与平台,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使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和保障,增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事务的积极性。走出了一条“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基层协商民主新路子,

创建标准:

1.形成社区建设特色的经验资料。

2.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健全。

3.民主协商、监督、问责制度健全。

4.协商会议正规有序,记录详实。

5.定期向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建议。

6.六支队伍组织健全、活动开展经常。

7.创新民主协商的途径和方法,成效明显。

8.群众反映诉求渠道畅通,按时限办结。

9.在选举、评选、重大事项议事等民主协商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10.居民满意度达到85%。

  

清洁社区示范社区

清洁社区定义:清洁社区示范社区是在获得天津市美丽社区称号的基础上,形成综合治理有效、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有条、净化绿化美化、群众满意度高等标准的社区。

清洁社区示范社区创建目标: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形成社区管理网格化、社区物业管理一体化的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形成物业管理合力。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协商、决策物业管理事项。建立居民评议社区物业管理制度,重点评议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党员干部表现等情况。争取更多居民关心支持社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费收费率。

创建标准:

1.旧楼区管理检查验收分数在90分以上的。

2.小区内无长期违建,如私装地锁、占用公共地域堆放杂物等

3.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能按时、按级搞好服务保障。

4.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和物业管理监督。

5.小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外溢、散落现象,建筑垃圾定期清运。

6.小区楼道内无安全隐患,违章纠治及时有效。

7.旧楼区长效管理台账清楚,定期销账,记录详实。

8.对检查验收反馈的问题及时纠治。

9.加大整改力度纠治严重违反旧楼区长效管理相关规定的违章违建,无问题反弹。

10.居民满意度达到85%。

人文和谐示范社区

人文和谐社区定义:人文和谐示范社区是指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将优秀文化深度融合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养成居民文明、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培育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提升社区开放包容水平,使居民生活积极和谐,充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社区。

人文和谐示范社区创建目标: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美丽社区、清洁社区、特色楼门社区建设,以满足社区居民文化需求为目的,深度发掘社区文化特质,进一步整合、优化、共享社区优势资源,强化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共建共享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区资源的共享度和利用率;构建文化活动平台,利用各种载体、媒介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满足不同居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增进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不断创新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搭建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载体,引导和吸收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区文化建设中,打造文明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

创建标准:

1.形成本社区建设特色的经验资料。

2.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社区文化,睦邻友好氛围。

3.居民群众与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之间和谐友好。

4.丰富和谐邻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构筑成良好的社区人文体系。

5.传承优良传统,引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社区居民遵守居民公约,无影响恶劣的人和事情。

7.宣传氛围浓厚,社区居民自觉爱护公共设施。

8.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9.活动组织严密,资料保存完整。

10.社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5%。

特色楼门示范社区

特色楼门社区定义:特色楼门示范社区是指由区民政局以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把创建特色楼门作为社区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立把居民自治作为楼门建设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目标。通过楼门建设,创新管理形式,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广泛性和积极性,推进特色楼门建设向纵深发展的社区。

特色楼门示范社区创建目标:持续打造特色楼门“升级版”,将社会组织力量引入特色楼门建设,形成居民沟通新纽带,达到沟通邻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弘扬正能量的作用。到2019年年底,至少再创建300个特色楼门“升级版”,各社区参与楼门建设的社会组织达到70%以上。

创建标准:

1.有完善的楼门自治制度,一长五员等各类组织健全,发挥作用良好。

2.定期召开楼门居民会议,研究特色楼门建设;居民公约、党员公示牌及各项制度上墙。

3.楼门各层全部达到白净明亮;地面、墙面、窗户等无破损;楼门内防盗门、管线、照明灯等设施整洁、美观、完好,无人为破坏;楼道内保持墙面净、扶手净、玻璃净、窗台净、地面净;各楼层无小广告,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现象;楼道内无车辆停放,楼门消防通道畅通,无挤占现象;物业费收缴率达到40%以上。

4.楼门有根据本楼门特色命名的称谓。

5.楼门张贴的民俗工艺、书画作品、手工艺品等能够突出表现楼门文化内涵。

6.楼门美化有特点,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文明治楼,雅俗共赏。

7.建立楼门自助互助机制,对孤寡老人和病残困难邻居主动关心照顾。

8.楼门长切实发挥作用,能够组织居民建立楼门公约,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倡导文明礼仪,提倡移风易俗,无随地烧纸,无封建陋习和迷信活动。

9.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草根型社会组织等各种自组织参与楼门建设。

10.楼门活动经常,居民参与意识强烈;具有代表本楼门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引入多支社会力量参与楼门文化建设。

志愿服务示范社区

志愿服务示范社区定义:志愿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是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作用,调动广大社区志愿者、志愿服务单位积极性,按照党和政府所想、群众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在居民中倡导“有爱心学志愿者,有能力做志愿者,有时间当志愿者”理念,以志愿服务引领社区新风尚。

志愿服务示范社区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志愿服务示范社区,更好的发挥区、街社区志愿者协会枢纽型组织作用,帮助指导社区志愿者组织规划统筹志愿服务工作,设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发挥社工志愿者的积极性,开展好社工带志工的志愿服务活动;夯实社区志愿服务基础管理,做好志愿者、服务团队、服务项目注册,服务时长记录、积分兑换等管理工作,实现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调动社区志愿者积极性,为志愿者搭建更多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奉献平台;进一步促进社区共建单位积极性,动员更多力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共治共建。通过创建志愿服务示范社区活动,为和平区有更多的社区当选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和平区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创造条件。

创建标准:

1.坚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社区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被评为天津市美丽社区。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注册志愿者活跃度(有服务时长的志愿者)≥70%,社区注册志愿者中有获得和平志愿者荣誉标兵以上荣誉的志愿者。

3.社区服务志愿者分会机构健全,制定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常态化开展活动,有专人负责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网上记录及时准确,建立了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的制度和窗口。

4.积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社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有活动记载和活动照片。

5.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根据群众需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6个,组织志愿者围绕关爱他人、扶困助残、文体活动、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环境保护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团队、项目有获得区级以上荣誉。

6.积极协调社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7.认真落实上级志愿者组织部署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培育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每年市、区及各种媒体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宣传报道不少于10次。

四社联动示范社区

“四社联动”社区定义:“四社联动”社区工作机制是指由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街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促进会、专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突出社区草根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的参与)组成四社联动的主体,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顶层统筹,针对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孵化、提升、督导的作用;街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促进会发挥枢纽型作用,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协调;专业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并与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协同、合作;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服务在社区落地生根。

“四社联动”示范社区创建目标:四社联动源于三社联动,是结合了和平区实际情况的社区治理创新举措。四社合力激发社区居民的自决性和潜能,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供社区所需公益服务,共同解决社区问题,协同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按标准办事,凭标准考核,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区的社会建设、参与创新社区治理,实现服务提供的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和便利性。

创建标准:

1.四社联动有组织机制保障,有专职分管领导,社区有专职社工参与。

2.“四社”分工明确,有序合作。

3.社区平台作用明显,社区公共场所,服务设施广泛开放利用,各类资源能够在社区实现有效整合利用。

4.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社区服务(每个社区不少于10个,登记备案率达100%)。

5.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广泛开展各类服务。

6.社区有针对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的监督考评和考核激励措施,社区对于各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有优胜劣汰的举措。

7.本社区所辖社区社会组织获得了与公益创投活动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的奖项或者表彰。

8.社区在四社联动下创立了公益服务品牌。

9.四核联动促进了社区服务的便利化、专业化、精准精细化,获得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居民满意率不低于85%。

10.社区形成“四社联动”特色经验材料。

信息化服务示范社区

信息化社区定义:信息化服务社区是指在充分把握社区信息化的内涵与外延的前提下,区分不同类型社区服务并分类指导,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整合社区资源,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方式,促进社区信息系统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的和谐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帮、难有所助、需有所应的社区。

信息化社区示范社区创建目标:将社区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工作流程”的思路,指导社区利用微博、微信、党建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立多元化的社区交流、互助、协商平台,探索信息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到2019年底,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的社区居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评分标准:

1.建成数字化管理资源库和管理平台。

2.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含人员、车辆、车位、监控等内部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体系建设完善。

3.实现物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功能完备的公共信息和管理系统,实现“一卡通”系统与电子物业管理系统管理。

4.实现为民服务的便捷化、数字化、个性化,推动基础服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满足居民自主、便捷、高效的服务需求。

5.信息化交流平台建设符合要求,社区微信公众号居民知晓率60%。

6.与老龄、社救、助残等组织联合,建全信息化系统功能。

7.充分利用智能服务、管理等系统服务居民,在选举、民主协商、“关爱老雷锋”“爱心助空巢”“关爱城市新市民”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8.社区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维护率符合要求。

9.形成本社区建设特色的经验材料。

10.居民对社区信息化内设满意度达到85%。

附件2

              示范社区创建推荐表

社区名称

社区主任

联系电话

社区地址

社区简介(基本情况、主要工作)

社区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群众测评意见

年   月    日

街道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组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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