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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2020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路线图》的精神,我委严格落实法制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本年度的法制工作主要包括法制培训、流程规范、文书指导、法制审核、处罚公示和以案释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法制培训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所内实际情况,顺利完成2020年全委行政处罚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2020年法制工作及考核内容,对2019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讲解,重申了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着装,认真传达了2020年天津市卫生监督系统路线图中队法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执法实际,有针对性的给出了办案提示,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再次深入学习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流程规范

根据委领导指示,在去年颁布施行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方式及制作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各类问题;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引规范(试行),要求同事同罚,不允许畸轻畸重、应罚不罚、罚而不当等滥用职权的情形发生;强化了能够还原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的收集范围以及取证方法,明确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关于对涉及个体工商户到案件如何确定当事人的相关规定等。

(三)文书指导

在卫生行政处罚过程中,除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外,我委法制工作人员还认真做好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执法指导工作。严格遵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规范和指导执法人员卫生计生执法文书的制作和填写,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即时解答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时提出的疑问,为监督员制作文书提供法律援助,就监督员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并帮助落实,包括案由的确定和表述方式、如何书写案情摘要、如何制作询问笔录等。

(四)法制审核

根据我委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就行政处罚主体是否适格、行政处罚中有无超越职权情形、有无滥用职权情形、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审核,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保证执法效能,控制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截止20201231日,完成卫生计生执法案件354件,其中一般程序128个,简易程序226件,完成合法性审查126个。合法性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被处罚对象是否认定准确,证据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是否确凿、充分,事实是否清楚,行政处罚程序是否正当,是否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以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等。

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委行政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根据《和平区卫生计生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津和卫法〔201858号)的规定,我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如下:


序号

重大执法决定类别

1

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2

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没收非法财物标的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

3

案件适用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标准,但给予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决定

4

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清单中行政处罚听证依据的较大数额罚款依据的标准,按天津市以及天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听证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五)处罚公示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适时动态的汇总上报区卫健委处罚公示表格,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以案释法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全年上报办公室以案释法材料35份次以上,以案例形式对进行执法技能宣教,结合调查取证时以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的制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问答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专题培训,强化和提高监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使用技能,推介《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等技能。本年度,以动态的方式适时开展法制宣教。根据前段时间卫生行政执法汇总的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适时、动态、逐一研讨解决。

此外,20209月至11月,顺利参与完成全市法制部门对2020年度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卷46份。其中包括市所传染病处案卷2个,区县案卷44个(传染病防治35个、餐饮具4个、爱国卫生2个、计生2个、职业卫生1个),重点从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形、主体是否适格、证据材料、程序和文书等方面进行了评查。

另,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法制人员抽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从监督员行为规范和履职尽责两个方面,规范我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一,在依法行政背景下,法制工作人员相对不足,法治工作面临巨大的人力资源储备挑战。导致基层法制工作人员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

第二,法律法规的密集更新、修订或出台背景下,行政机关无统一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或者法律法规权威发布的查询路径,造成法制工作人员知识更新短板。

第三,法制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少,与政府法律顾问、法院和检察院等机构法律工作人员的沟通少,未充分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合力。

三、下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安排

第一,2021年,想方设法增加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机会,鼓励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公开庭审案件的旁听学习,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制工作人员解决实际执法问题的能力。

第二,在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有力支持下,强化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增强合法性审核,有效的帮助一线执法人员查缺补漏,同时也为执法人员保驾护航。

第三,引进外脑,推动形成跨部门法律问题定期研讨机制,研究解决卫生行政执法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1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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