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津和卫〔2018〕21号
区卫计委印发关于做好计生特殊家庭
“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试行)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救助措施,切实缓解计生特殊家庭人员紧急就医陪诊人员缺位的现状,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计生特殊家庭“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试行)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做好计生特殊家庭“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试行)的实施方案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徐晶晶;联系电话:231955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做好计生特殊家庭“120紧急就医陪
诊”服务(试行)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津人口计生委[2014]24号)文件要求,我区切实从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拟推出计生特殊家庭“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试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120紧急就医陪诊”旨在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救助措施,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着力解决计生特殊家庭最紧迫、最关心和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持续加大特殊家庭帮扶救助力度,全面提升关怀服务质量。
“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的推出,不仅是顺应当前精准帮扶的新形势,更是以满足计生特殊家庭人员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年来,和平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特别是独居老人及行动不便者,多次提到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困难,其中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是在突发紧急就医状况时,存在陪诊人员缺位的现象,严重影响病人及时就医,错过最佳就医时间。借助“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解决特殊家庭人员在遇到紧急就医情况时无人陪同的问题,由专业人员协助送往医院,完成分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依托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
选择具有一定资质和经验,特别是有责任心、爱心的专业机构,参与“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签订服务协议,由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组建“120紧急就医陪诊”专业队伍,提供专业陪诊服务。
(二)制定“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清单及流程
根据计生特殊家庭人员紧急就医具体需求,结合就医流程,以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紧急就医困难为目标,制定详细的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理顺“120紧急就医陪诊”流程。
(三)明确“120紧急就医陪诊”职责分工
1.和平区卫计委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内容及流程、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跟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按时进行“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测评。
2.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协议内容,做好“120紧急就医陪诊”专业服务工作,积极应对服务中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确保各项服务稳妥推进,接受和平区卫计委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3.区、街做好服务对象服务信息记录等相关后续工作。
(四)确保“120紧急就医陪诊”经费投入
将“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120紧急就医陪诊”宣传工作
区、街、社区做好“120紧急就医陪诊”服务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知晓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
三、具体实施
(一)服务对象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和平区户籍的计生特殊家庭人员;
2.居住在市内六区及北辰区;
3.呼叫120救护车。
(二)相关服务内容
1.紧急就医情况发生时,服务对象呼叫120救护车,同时拨打服务机构电话,专业人员在接到电话后,与服务对象协商赶赴地点,及时赶赴救助地点,负责随同120救护车护送病人到相应就诊医院;
2.专业人员熟知科室分诊,负责就诊人员的挂号缴费、
住院手续办理工作,行动不便的提供轮椅服务;
3.医生开具检查单后,陪同病人进行检查缴费、完成检
查、领取检查报告并送至相关诊室;
4.陪同人员根据主治医生的要求,无需住院的在各项缴费完成、药物领取后,护送服务对象离开医院;需要住院的,帮助办理住院手续,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5.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及时。
(三)给付方式
服务完成后,经确认,由服务对象或者由其监护人在服 务单据上签字,第三方服务机构将单据上报区卫计委,区卫计委经审核,按合同给付相应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