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区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党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和平区卫生计生事业稳步发展,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上作出新成绩,让全区人民有更多健康获得感,为全力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加快建设“品质和平”“健康和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抓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1.完善医改相关政策。努力做好医改任务组织、协调、管理、实施等工作,围绕“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改革目标,制定完善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进一步探索符合和平区实际和群众需求的改革路径。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围绕“医院舍得放,基层接得住,群众愿意去”的目标,畅通转诊通道,着力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推进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中的作用。继续深化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试点的分级诊疗制度。
3.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善医联体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医联体向以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转变,打造医联体和平模式。推进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4.丰富家庭医生服务内涵。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果,强化签约履约,保障常用药品供应,细化服务成果,提升签约服务感受。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护理服务。探索按户签约的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在60%以上。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绩效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和平区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区中医医院、区妇产科医院开展试点,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二、抓健康,推进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建设
6.全面推进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建设。积极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全社会倡导“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健康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目标要求,创新思路招法,构建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 “大健康”格局,切实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7.积极推动20项健康工程及健康细胞建设。重点实施视觉、口腔、心理、慢病、残疾预防等五项健康防控工程。实施“健康和平共建共享”宣教工程。拓宽宣传渠道和宣传范围,扩大健康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增强居民知晓率和参与意识。加快健康细胞建设,在区域内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楼宇、健康单位、健康单位等,丰富创建内涵。
8.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完善健康促进机制,加大健康促进人员培训力度和宣传力度,普及健康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探索建立科学的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老年人跌倒风险评估,为高危人群安装防摔倒扶手。
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组织管理,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督导考核。加大政策解读与专业技术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周活动,提高广大单位和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巩固创卫成果,高质量通过全国爱卫办的抽查评估。
10.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继续开展灭鼠、灭蟑螂和夏季灭蚊蝇工作。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机制,做好密度监测和消杀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指导全区开展病媒防治工作。2018年在南营门街文化村社区创建病媒生物防治示范社区。
三、抓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11.建成区中医医院和区妇产科医院,并投入使用。
12.启动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改造,做好布局设计、专业规划、人才储备、设备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抓转型,促进计划生育服务发展
13.继续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倡导。加强科学研判和舆论引导,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政策解读,密切关注动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14.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以实施项目为契机,稳步推进科学育儿项目工作,持续做好青春健康项目工作。巩固完善流动人口关怀关爱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新市民健康发展团体项目工作。
15.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平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家园”帮扶模式。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便利医疗服务。
五、抓传承,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16.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确保区中医医院通过新一轮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
17.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中医药法》。落实《和平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以“传播中医药文化,提升中医药健康素养”为主线,开展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落实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六、抓载体,继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8.继续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市区两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项目各项考核指标和质量要求。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满足居民基本健康需求。
19.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地方病监测和重点人群干预力度,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心理危机干预水平。深化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持续开展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
20.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调整卫生监督职能,在卫生计生领域全面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和平区卫生计生法制和监督工作可持续发展。健全随机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点加大对公共场所“四小”的整治和查处,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行医蔓延。
21.继续落实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和《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内涵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22.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应急质量控制管理,实施卫生应急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重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力量模块管理,形成完善的卫生应急信息化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演练质量,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现场处置能力。
23.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清理专项行动,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相关工作。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协助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七、抓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24.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医疗服务百日行动”,落实优化诊疗服务、加强医院管理、拓展便民服务10项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5.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临床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技人员管理。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构建医疗质量控制、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质控组和医联体专家作用,组织各专业质控组开展培训与督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26.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和人防、物防、技防管理水平,完善医患沟通和医院投诉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管理,抓好《天津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等工作。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维稳、信访等工作,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
27.全面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市、区卫生工作重点目标,探索多种形式付费模式。从总额控制指标超标率、年服务人数增幅、个人负担率、药品费比例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抽查和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支持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28.加强财务管理。重点做好预算管理、财务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收费票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经济分析和收入结构调整,保证资金按项目用途使用,确保经济收入合理增长。加强系统审计,重点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年度例行审计3-5家。
29.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二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病历和预约诊疗平台。积极搭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医联体信息资源交互系统、智慧门诊建设,完善健康管理系统,搭建专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之间的服务和交流平台。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30.做好药品药事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二级预算单位直接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日常指导,会同委纪检、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检查和整改。强化医院药事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工作,加强重点药品监测,规范合理用药,做好药品议价和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工作。
31.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律进单位”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系统应对法律纠纷、法律诉讼、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32.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构建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单位团体献血的应急保障作用。做好2017年度全区新录入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献血工作。深化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无偿献血主题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事业。
33.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天津市和平区对口帮扶甘肃舟曲、会宁两县实施方案》,开展对舟曲、会宁两县医疗帮扶。接收对口帮扶县医护人员进修培训、交流学习。借助视觉健康联盟,开展白内障患者行复明手术,并以和平区政府名义捐赠眼科治疗设备、耗材。
34.严厉整肃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巡查和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做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卫计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八、抓人才,提升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智力支持水平
35.做好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配合医改及二级医院迁建,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填补科室和学科带头人空白。继续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36.做好人才培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第三届人才“双培养”工程,启动培养计划,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年底完成阶段性培养任务。依托“和平区—总医院医联体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采取导师带教形式,完善全科医生轮训制度,大力推进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37.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完成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及实施情况与单位的年终考核挂钩。继续做好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派出学员的日常管理。
38.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选拔优秀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为在全市“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奠定良好的基础。
九、加强党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39.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贯穿于全系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40.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2018年区党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区卫计委2018年党建工作任务书,逐级逐项抓好落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结果运用,强化倒逼动力,促进责任落实见底到位。
41.抓强抓实抓细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和普通党员的党务能力培训轮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注重在一线优秀青年和“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
42.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基层单位班子。探索推进医院党政“一肩挑”。统筹做好年轻后备干部储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素质能力。稳步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
43.注重发挥优秀文化的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以行业使命、职业道德、以病人为中心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建设。
4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新四风”。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求深入、查实情、解难题。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担当作为,完善考核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新“四风”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持续开展“五要五不要”服务承诺和医药购销、工程建设项目廉洁承诺。
46.继续做好老干部、统战、保密、审计和群团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