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全面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08-06-20    发布者:区卫生健康委


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全面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全面整顿

医院秩序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我区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全面整顿医院秩序,按照2006年天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有关部署,结合持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制定我区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鳖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安排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2006年全国及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针对非法行区、保、药品购销、财务物价、医疗安全、医疗行为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全面整顿,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打建并举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医院长效监管和自律机制。

    二、实施步骤及特问安排

     ()、准备阶段:3月上旬召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加强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力量。研究制定区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安排意见,确定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社会监督员人选。

      ()、推动阶段:3月中旬,召开区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全面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推动会,部署区进一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全面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安排,举行辖区各级医疗机构与区卫生局签定执业承诺保证书仪式和为打击非法行医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仪式,同时展开进一步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针对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许可范围执此等重点打击内容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各种改头换面非法、违法行医行为。

    区属各医疗单位还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 保方面:违反参保证使用规定、编造篡改诊疗凭证、票据、处方作假等问题。

——医疗行为规范方面: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不合理检查、药政管理不规范、护理操作不规范、院内感染不符合要求、违反广告规定以及其他违规违制等问题。

——妇幼卫生及计划生育方面:计划生育机构超范围服务、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定等问题。

——药品购销方面:不按规定渠道进药、社区站单独进药、专科进药渠道和来源不符合要求以及其他违反药品购销规定的问题。

——疾控工柞方面:疾病报告不及时、不规范、医疗垃圾、废弃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

——财务物价方面:违反收费票据管理、不合收费等问题。

——安全生产方面:消防、安全生产、保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问题。

    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报表,边自查,边建制,在320前将再次自查、自纠和建制情况报区卫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检查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若干检查组,采取执法监督检查、互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区执法监督部门重点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区卫生局检查组重点对区属基层单位进行检查。

     ()、总结阶段:4月下旬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打击非法行医和整顿医院秩序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召开总结通报会,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部署新一轮打非专项工作。

    三、几点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监管和管理职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问责制。

      ()、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查到位,自纠到位,自律到位,走过场,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行医行为,认真纠正不规范医疗行为。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并实行法制培训制度、依法执业诚信承诺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追究向非法行医者提供场所法律责任制度、医师上岗佩带统一标示胸牌制度、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不良记录制度、医疗执业活动监督执法属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疗项目准入制度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和自律机制。

区卫生局

区科委

区计生委

公安和平分局

区监察局

oo六年三月十五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