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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葡萄酒质量监测公告

发布日期:2008-06-29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白酒、葡萄酒质量监测公告

2007年3月28日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河北、山东、安徽、吉林、四川、贵州、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15家企业生产的白酒、葡萄酒进行了质量监测。依据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T11859.1-1989《低度浓香型白酒》、QB/T1498-1992 《液态法白酒》、GB/T15037-1994《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和质量指标,重点检测了酒精度、总酸、总酯、总糖、己酸乙酯、乙酸乙酯、滴定酸、挥发酸、固形物、干浸出物、甲醇、杂醇油、游离二氧化硫、总二氧化硫、铅、锰、山梨酸、苯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20项指标。监测显示,市场销售的酒类商品总体质量较好,白酒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葡萄酒质量合格率为90%。监测发现1个批次葡萄酒质量不合格,安徽古井双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1月20日生产的“古井”牌950ml/瓶古井全汁红葡萄酒菌落总数超标7倍。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葡萄酒,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葡萄酒,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分局报告;对继续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广大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葡萄酒的,请立即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质量不合格的葡萄酒名单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批号

商标

规格

不合格

项目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古井全汁红葡萄酒

安徽古井双喜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

2006 11 20

古井

950ml/

菌落

总数

≤50cfu/ml

400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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