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1—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普法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为导向,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加强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六五”普法对象: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各级领导干部是“六五”普法重点对象,要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同时注重工商行政管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科所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深入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同时,按照科所长、行政执法人员职责任务,分层次、分专业学习《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强制法》等专门法律,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三是认真抓好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内的全员干部教育。要紧密结合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规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教育,提高全员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四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要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民生热点和敏感行业,广泛宣传“六五”普法内容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普法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大力宣传深刻领会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度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精神,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特征、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普及法治社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预测、评价、教育等作用。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加强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本质属性和基本内容,使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认真学习以“四个统一”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各类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科学民主法治理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崇尚法治,依靠法治,服从法治的社会氛围。
4.深入学习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市场监管职责,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社会管理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直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在普法过程中要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列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把运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全员教育培训,初任教育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六五”期间累计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基层干部“六五”期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工商所基层干部五年内轮训二遍。通过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5.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廉政准则、总局六项禁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采取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问卷调查、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在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成为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工商干部队伍。
6.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突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支持三农发展,依托“红盾兴农”,“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等方式,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利用合同发展订单农业,大力实施涉农商标发展战略,提高农民运用法律拓展自身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依托在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建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室等场所,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依托家长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阵地,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公民基础;立足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实现单位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7.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和大力推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依法治理;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更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执法资源,进一步强化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执法责任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问责,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五”普法办公室,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选编推荐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组织、安排普法学习,指导协调普法工作;负责普法的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制定普法规划。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改革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五大体系”建设和广大干部成材需求、岗位职责需求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结合创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制定面向社会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三)建立普法师资队伍。各分局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需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法律素质高,业务能力高,语言能力强的4-5人普法讲师团。市局、分局可将公职律师、理论研究小组成员,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讲师团,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作用。为了开拓视野,也可邀请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院校教师参与普法培训。
(四)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健全普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将“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全市工商系统“达标创优”考评内容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适时召开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五)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全国普法办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31日。各分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分局要将本单位普法规划报市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至2015年。各分局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把新法规的教育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表彰活动。各分局要将每年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及法制宣传教育有关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各分局对“六五”普法工作要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报市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将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普法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效能监察,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化“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到示范促进作用。
(三)认真抓好普法工作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把手,是“六五”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责任意识,统筹安排普法规划,精心组织规划实施,求真务实抓好各项普法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