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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时完成2019年社会救助标准上调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2    发布者:区民政局


和平区民政局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时完成2019年社会救助标准上调工作

 

    2019年天津市政府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时完成低保、特困人员和低收入救助家庭的标准调整工作”列为我市20项民心工程项目之一。324日,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914号),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20元调整至980元;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76元调整至294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至1840元。和平区民政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项会议传达部署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实施调标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密切配合下,通过近两周的积极筹备,全区18732611名低保、低收入救助和特困人员的调标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四月份我区困难群众能够按照新标准领取到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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