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按时完成低保和低收入救助家庭调标工作
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及早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密切配合,全区低保和低收入救助家庭调标的审核、审批、数据统计核对、信息系统录入等有关工作已全部按期完成。
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80元调整至860元,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34元调整为258元。4月份,将按照新标准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将救助金发给全区低保和低收入救助家庭。
据统计,今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我区将有2678户3973名低保、低收入救助对象受益。低保家庭每月低保金将由平均1187.4元上涨至1335.9元,人均差额救助由816.2元上涨至9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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