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全面落实分类救助新政策
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分类救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将对享受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中的重病、重残、单亲、孤儿及6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新标准分类救助。区民政局结合今年社会救助调标工作的开展,召开了新分类救助政策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确保通知精神在全区及时贯彻落实。
新分类救助政策调整后,全区36户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的269名大重病人员、388户单亲家庭、730名残疾人员、627名60岁以上老年人的分类救助标准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调。目前,已按照新的低保救助标准和分类救助标准将保障金调整到位。同时,从4月1日起,全区将按照新的分类救助政策统一受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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