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小微企业享受社保、岗位补贴公示名单
根据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69户拟享受社保、岗位补贴政策的小微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馈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7267635
下页附有表格截图。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