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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平分局关于“讲诚信,扩内需,促消费”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09-08-17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工商和平分局

关于“讲诚信,扩内需,促消费”十条措施

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势,为了更好地落实市委关于“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指示精神,经分局深入研究,决定出台十项措施,以扎实有效地开展“讲诚信,扩内需,促消费”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增加登记注册量。

(一)租赁房屋(含公产和企业产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取得房屋产权单位的确认盖章,凭房屋承租人的使用证明(房本)及转租协议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企业经营范围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及其以上大类的,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企业,可以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四)对新兴经营业态放宽行业用语表述,行业表述和经营范围可按照国际通行表述核定。

(五)对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实行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进行集中办理。

(六)在行政许可中心设立科长接待窗口,开通科长接待热线解决实际问题,遇到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具体问题,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可”的原则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力争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责任部门:注册科  联系电话:23196303 

负责人电话:13002297963

二、开辟绿色通道,服务重点项目。

注册部门专人负责了解区内重点项目筹备情况,做到“三提前”,即:提前参与企业决策、提前预查企业名称、提前预审企业登记材料;做到“五帮助”,即:帮助整理申报材料、帮助确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帮助设计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对所报文件材料把关、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全程服务,高效便捷地做好市场准入工作,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服务。

牵头责任部门:注册科  联系电话:23196303

负责人电话:13002260018

三、推行个体注册下所,助推个体经济发展。

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申请人范围、经营领域、经营期限、经营者投资限制及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的限制。通过试点推行个体名称预核准工作下所查询,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发照。进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直接发放营业执照。经允许的个体灵活就业免于工商登记,免除一切行政性收费。

牵头责任部门:注册科  联系电话:23196303

负责人电话:13820101998

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加强广告企业协作。

(一)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标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保护驰、著名商标及名牌企业、老字号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广告协会作用,助推广告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联合互助,争取信贷扶持,支持企业发布广告,打造名牌商品,做大做强企业。

牵头责任部门:商广科  联系电话:87811935

负责人电话:13820031369

五、简化审批手续,方便企业年检。

在年检工作中,遵循“以科为主,科所结合,集中年检”的工作方法,在审批上从宽,在手续上从简,在时间上从快,同时减免费用,提高效率,增加网检量,开辟年检快速通道。

牵头责任部门:企管科  联系电话:87811930

负责人电话:13702119588

六、开展企业调研,解决实际困难。

(一)继续落实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两节期间,局领导带队走访百户企业,基层工商所走访辖区企业,深入调研,围绕职责问需解困。

(二)深入大型商贸企业,对各种营销方式开展调研,发挥行政指导作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商业企业经营信心。

牵头责任部门:企管科  联系电话:87811930

负责人电话:13702119588

七、加大市场监管,规范合同行为。

强化市场监管力度,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和实施展销会监管办法,保障会展经济的消费安全。加强重守企业指导,宣传合同法规,规范合同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全程跟踪服务,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发证。

牵头责任部门:市场科  联系电话:87811932

负责人电话:13512851185

八、加强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

加强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宣传,集中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活动。开展家具、装修装饰材料等重点商品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美容美发、婚纱摄影、合同订餐等服务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畅通申诉渠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安全消费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消保科  联系电话:87811959

负责人电话:13001385988

九、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宽松环境。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守法经营观念,使企业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先行提示,加强指导,重在整改。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能少罚的少罚,能不罚的不罚,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创造宽松的工商监管环境。

(三)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制止行业垄断和商业贿赂,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公平交易科  联系电话:87811939

负责人电话:13011355555

十、发挥协会作用,努力实现双赢。

(一)充分发挥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大商场协会的作用,引导会员提高诚信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实现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加强会员培训,适时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座谈,召开形势发展报告会,让会员企业充分认清经济形势,增强企业抵御经济危机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加强与银行协作,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三)发挥消协和12315申诉举报中心作用,加强市场调研,开展投、申诉情况分析,发布消费提示,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服务网络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责任部门:个私协会    联系电话:27127668

负责人电话:13802106708

牵头责任部门:大商场协会  联系电话:87811932

负责人电话:13512851185

牵头责任部门:消费者协会  联系电话:27315315

负责人电话:13920011858

 

 

 

工商和平分局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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