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价格工作任务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现将和平区2009年价格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
2009年价格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扩内需、促发展、安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强化服务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努力在价格监管,收费管理,价格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和平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 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力度。以金街、南市、小白楼和五大道四个区域为重点,对重点区域内的商业、餐饮和服务业的价格行为进行不间断地(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检查规范,推进市场价格监管的常态化,对于屡查屡犯、问题严重的未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予以处罚。继续完善健全企业价格行为档案工作,对所检查所规范的企业,均要有完整的档案记载。通过检查规范,使重点区域的明码标价率达到90%以上,价格欺诈行为明显减少,承担任务的检查所年内完成1—2个价格欺诈案件的处罚。
2. 深化“诚信经营”(“双信”)创建活动。按照区政府“继续推进区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一是按行业推动企业“诚信经营”活动的开展,树立一批行业“诚信经营”的典型。如商业零售、餐饮等;二是按滨江道与和平路、小白楼、南市、五大道四个区域,推动商贸企业“诚信经营”活动,树立一批区域“诚信经营”的典型;三是坚持“诚信经营”(“双信”)活动创建标准,对于经过督查、巡查、规范仍然达不到“诚信经营”(“双信”)评选标准的企业,不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双信”企业的资格。对于已命名的“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双信”企业,经复查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资格;四是逐步建立健全“诚信经营”管理档案,并纳入规范化的计算机档案管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放心消费在和平”的影响,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和平区商业中心的凝聚力和浓厚商气,促进商贸企业的发展。
3.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企业活动。把市场检查、“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双信”活动,与价格公共服务相结合,承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科所和“双信”办及职工站,认真记载价格公共服务的具体工作,及时总结各自价格公共服务企业的经验体会,提升和平区价格公共服务进企业工作的水平。
(二)积极做好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1. 继续清理整顿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市物价局已公布的和今年内陆续出台的减免涉企收费项目,及时地进行清理规范,把服务企业的政策落实到位。
2. 落实“收费许可”、“收费公示”和“收费年审”制度。强化深入服务对象的意识,年内,要全面深入收费单位,实地考察了解情况,以务实的工作和详实的资料,真正了解和掌握“收费公示”、“收费许可”等收费情况。高标准完成收费年审工作,及时拟写和平区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
3. 开展涉企收费巡查、检查活动。负责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科、所,要把涉企收费巡查检查常态化,经常地深入收费单位和企业了解收费、缴费情况,做好工作记载,总结工作成效。
4.开展协税护税、招商引资工作。协税护税工作由综合科牵头,收费管理科、检查一、二、三所承担任务,按照协税护税工作安排实施。成立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焦同贞任组长,副调研员孙磊任副组长。下设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孙磊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全局干部招商引资牵头组织工作。
(三)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工作
1. 落实价格监测制度,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制度与要求,完成价格监测任务,及时上报价格监测报表和汇总分析市场价格监测走势,报告价格变化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年内新开展1-2个行业的价格监测工作。
2. 搜集市场价格信息,掌握各行业价格信息动态。深入各个行业,建立各行业价格信息反馈渠道,扩大价格信息量,并形成各行业价格信息的网络机制,为价格工作提供有效的服务。
3. 开拓企业定价研究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餐饮、商业零售各不少于5家企业,深入走访,深入沟通,了解企业定价办法,成本测算情况,为价格研究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
4. 加强义务价格监测员队伍建设。密切与价格监测员的联系,适时组织培训,增强监测队伍的凝聚力,提高监测队伍素质与水平。
(四)做好关系群众生活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1. 做好关系群众生活的教育、医药等行业的收费管理工作。按照收费政策与规定,从收费许可方面加强管理,上级要求减免、取消的收费没有特殊情况,坚决取消,以维护群众的利益。
2. 扩大和巩固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的成果。要敢于面对群众、面对矛盾,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随时反映社区百姓对价格工作的要求和意愿。根据情况,适时扩大进社区的范围。以有效的工作,把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打造成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3. 做好专项检查和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市物价局的安排,完成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医疗等专项检查任务,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切实做好价格鉴证工作。树立价格鉴证服务的理念,树立价格鉴证与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于政府,服务于司法,服务于物价系统为宗旨的思想,处理好价格鉴证与社会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提高价格鉴证的服务水平。
5. 密切关注机动车存车收费改革工作。及时了解改革动向,提出合理建议,落实好改革政策。
(五)切实做好价格综合法制工作
1. 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的情况汇总工作。对价格公共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医院等工作,主动掌握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和总结,向上级报告工作特点并做好宣传工作。
2. 做好价格监督检查综合工作。落实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和流程,从各个程序上进行把关,总结好的做法,规范综合法制工作,提高综合法制工作水平。
3.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按价格举报要求和《信访条例》,把价格举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树立物价部门良好的形象。
4. 做好职工义务价格监督检查站的工作。组织职工站人员,选择价格工作重点,适时开展检查、巡查和调研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按照《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市委、区委的要求,落实《和平区物价局加强党员干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转变观念,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任务,把观念切实转变到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百姓利益上来,充分体现物价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作风建设。把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加强教育,鼓励先进,培育识大体、顾全局、讲奉献和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思想作风与工作作风。
(四)加强专业培训和调研工作。根据当前和前瞻性工作需要,开展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工作,为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打好基础。
(五)加强制度建设。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局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保障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各科、室、所按年度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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