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7)1号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4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40批次合格。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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