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情况
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市质监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质技监局认〔2012〕125号)要求,结合和平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对生产、销售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有关单位要安排落实本部门针对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情况的自查。儿童玩具产品主要包括:童车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所有生产、销售的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儿童玩具产品须取得强制性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经销企业销售的产品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确保本单位销售的认证产品与认证证书标注的内容一致。
二、自2012年5月20日起,和平区质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儿童玩具产品企业开展强制性认证情况检查。重点查处出厂、销售、进口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后仍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的产品;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企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本次专项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并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共印20份
主题词:玩具 强制性认证 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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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