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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1-07-26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及市局津质技监局质监[2008]2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重点产品质量分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和平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内容

由于和平区地处繁华商业区,生产企业比较少,在此次十类重点产品中,和平区仅有服装和仿真饰品两类产品。因此,根据市局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和平区实际,此次整治的重点产品是:服装、仿真饰品。围绕重点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服装、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

服装: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中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仿真饰品: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一批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至10月底,第一批前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二、工作措施

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清查、抽查和检查工作。一是清查建档全覆盖。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二是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对本辖区内的五类产品中的服装生产企业实现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及时分析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般问题的,责令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加大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一是充分行使《特别规定》等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二是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除恶务尽;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查处。

加强帮扶,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监控网络。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完善标准体系。清理一批企业备案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制订产品标准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的,责令企业停止执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相关产品的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竞争力。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完善应急应对机制

三、工作步骤与分工

1、工作步骤

按照市局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对全区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学习领会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对辖区内相关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调查,全面摸清本辖区的五类重点产品中服装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底数,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安全性质量指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逐个区域开展集中整治,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工作分工

质监科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掌握、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体情况;负责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质量管理科负责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情况的收集,组织对五类重点产品中服装及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收集、汇总工作情况;

 标准化科负责对服装产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

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联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收集行动的图片、影像资料; 收集、汇总宣传报道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此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仍按去年成立的领导小组机构不变,继续负责和平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和平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质监科,局内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局的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以赴完成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局信息报送要求,我局各相关科室,于每月20日前将各自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2日上报市局主管业务处室。质监科负责向市局每周四报送一次动态信息,3月底报行动方案,9月30日前报送行动总结,对查处的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等信息,要随时报告和平区政府和市局。

联系人:马志国

联系电话:23040137

传真:23040133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产品质量  专项整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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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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