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按照市质监局《关于在我市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津质技监局质管[2010]43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和平区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出《和平区质监局201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现将《和平区质监局201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和平区质监局201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共印15份
主题词:质量月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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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和平区质监局201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各有关科室:
根据津质技监局质管[2010]434号《关于在我市开展201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和平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区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 促发展方式转变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着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开展全民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抓质量水平提升 促发展方式转变”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讲座等活动介绍产品质量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提高消费者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全区人民心中形成关心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发展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启动“实验室开放月”活动,9月2日我局将邀请政府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企业、消费者、新闻媒体等方面的代表,参观市质检院所属实验室,展示质检部门保障质量安全,服务质量提升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提高质检实验室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质检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促进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质检工作和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把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三)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继续组织全区各类企业继续开展“七查一访”活动,即“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质量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
(四)继续开展以“保护学生的视力健康”为主旨的暑期“爱眼工程”系列活动。提升与完善我区验配眼镜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等违法行为,促使我区眼镜验配行业坚持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积极探索标准化服务在该领域全面推广的新模式。
(五)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宾馆、饭店及民用电梯安全大检查,确保夏季达沃斯论坛与会人员和居民乘梯安全。重点做好滨江万丽酒店、威斯汀酒店、日航酒店、莱佛士酒店、晋滨大酒店、利顺德大饭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重点单位为核心,以外围单位为基础,突出重点,全面防范,以不低于国庆保障的工作标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要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为指导思想,以坚持“政府领导、依法督促、落实责任、从严监管”为原则,进一步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引导企业落实生产可追溯管理,严格把好食品生产许可质量关,提高证后监管有效性,重点对不良监管信用获证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依靠政府、依托行业、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促进监管工作形成协作融合机制,切实保障和平区食品质量安全。
(七)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增加食品企业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
(八)深化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登记报告制度,规范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按标准和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九)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力度。开展食用油、茶叶、糕点等区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确保重点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
(十)开展质量抽查和风险检测。按照2010年度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重点针对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指标、农药残留量等涉及健康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开展风险检测,加强事前预警。
(十一)组织有关标准化专家,深入试点单位,进行现场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试点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通过组织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天津市陈林洗染公司编制、审核、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工作,帮助企业把标准内容在管理、操作上充分体现出来,把体系中的361个标准贯穿在每个岗位上,使企业操作流程规范、科学、省时、节能。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二)进一步推进特色街区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辽宁路小吃街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开封道1902酒吧街企业标准的制定、备案工作。进而全面推动和平区服务标准化工作。
(十三)按照市局标准处要求做好,做好执行标准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两库数据一致,弄清企业实数,把好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关,把质量提升工作做到实处。
(十四)加强流通领域的商品监督检查,打击“缺秤少量”违法行为。组织对餐饮业,(南市地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价秤进行监督检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时令商品进行抽查,为百姓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十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对驻区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百姓利益。
(十六)搞好节能降耗能源计量的宣传、培训,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配合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开展对驻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重点企业以国家局颁布的“计量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规范为框架,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帮促企业提高节能降耗意识。
(十七)对驻区家点卖场的能效标识商品进行检查。特别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商品的能源效率标识状况开展检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的良好风尚。与此同时,开展对诸如苏宁电器、国美电器等卖场相关负责人的面对面交流和服务,对重点推销的商品以能效等级高、属于节能惠民工程商品为主基调,开展好帮促工作。 在辖区内对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获证企业及认证机构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进行检查。
(十八)在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销售超市等重点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知识培训。使用这些企业人员初步掌握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知识及假冒认证产品的鉴别方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认证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九)在辖区内对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获证企业及认证机构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进行检查。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形成“质量月”活动的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消费者质量维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请各部门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各自2010年“质量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质量管理科,汇总后上报市质检局。
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