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码申请注册工作程序
一、事项名称:商品条码注册
二、事项依据: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天津市政府第2号令《天津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三、注册对象及范围:
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四、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3.《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两份
4.汇款凭证复印件两份
五、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六、办理时限:两个月。
七、费用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办理结果状态:本局受理,上报市局审核备案,条码中心批准发证。
九、受理部门名称: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受理地点:和平区贵阳路143号
十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十二、联系电话:2304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