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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

发布日期:2008-06-30    发布者: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

 

一、事项名称: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注册
二、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和平区内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当时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执行的可以申请企业执行标准注册
四、办理条件: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IC卡)
        4)《天津市企业产品标准登记注册申报表》(盖公章);
        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6)需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证
六、办理时限:经审核符合条件后,15个工作日办结
七、费用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九、办理部门名称: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受理
十、办理地点:和平区贵阳路143号
十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十二、联系电话:2304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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