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关于组织和平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6    发布者:区人社局


关于组织和平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津和人〔200822

关于组织和平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

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局、街党政组织,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及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的通知》精神,为在公文写作与处理骨干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全区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其中,20081231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自愿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以《现代公文写作与处理教程》为参考教材,题型为选择、填空、简答、公文改错、撰写文稿等。考前辅导工作由各单位参加公文写作与处理骨干培训班的学员负责,以骨干培训班授课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练习题》为参考资料自行组织。

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112223日(周六、日)上午9:0011:00,分两批在中华职专进行。

四、报名工作

各单位于1113日(周四)报送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原则上应每天安排一半人员参加。党群部门将报名表报送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行政机关将报名表报送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表应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1120日(周四)分别到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相关要求

组织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培训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区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别是人事干部和负责考前辅导培训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〇〇八年十一月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考试  通知        (共印100份)

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 ;z-index:1;left:0px;margin-left:-1px;margin-top:46px; width:578px;height:2px"span style="left:0px; ;left:-1px;top:-1px;width:578px;height:2px"  天津市和平区人事局            200811   日印发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