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和人〔2008〕22号
关于组织和平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
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局、街党政组织,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及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的通知》精神,为在公文写作与处理骨干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全区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其中,200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自愿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以《现代公文写作与处理教程》为参考教材,题型为选择、填空、简答、公文改错、撰写文稿等。考前辅导工作由各单位参加公文写作与处理骨干培训班的学员负责,以骨干培训班授课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练习题》为参考资料自行组织。
考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11月22、23日(周六、日)上午9:00—11:00,分两批在中华职专进行。
四、报名工作
各单位于11月13日(周四)报送参加考试人员报名表,原则上应每天安排一半人员参加。党群部门将报名表报送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行政机关将报名表报送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表应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11月20日(周四)分别到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相关要求
组织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考试,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培训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区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特别是人事干部和负责考前辅导培训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日
主题词:人事 公务员 考试 通知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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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事局 2008年11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