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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08-06-20    发布者:区人社局


关于2006年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安排意见

 

关于2006年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

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切实加强公务员能力和作风建设,根据市人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现就2006年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实施公务员法的契机,以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2006年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要以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为主题,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贯穿实施公务员法的全过程、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以下几方面的活动:

组织开展“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大讨论”活动。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要结合公务员法实施入轨工作,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公务员精神”,开展“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紧紧结合当前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围绕“八耻八荣”,围绕“公务员精神”的本质要求和“为民、求实、清廉”的核心内涵,结合队伍建设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改进目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和讨论,利用网络、板报等方式开设讨论专栏,并通过座谈会、演讲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公务员结合本职工作谈体会、找差距、定标准、促整改。通过组织对公务员精神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把“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要求,化作勤奋工作的动力;把“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为操守之中;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要求体现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之中;把“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使每一位公务员都真正成为“公务员精神”的实践者和体现者。

、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与公务员形象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处级领导班子“五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先进组织部门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力争使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方案,并于2007629日前与本单位公务员形象标准一并送交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或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区有线电视台、《今日和平》等媒体做好有深度的报道,确保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公务员向他们学习。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认真搞好活动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经验,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把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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