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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分优秀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参加"弘扬革命传统践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9    发布者:区人社局


关于组织部分优秀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参加"弘扬革命传统践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休养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部分优秀国家公务员

(工作人员)参加"弘扬革命传统践行三

个代表"学习教育和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街、局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SPAN>三个代表"SPAN>重要思想,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更好地为实现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再做贡献,经区领导同意,区人事局将组织部分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赴贵州遵义会址进行"SPAN>弘扬革命传统践行三个代表"SPAN>学习、教育和休养活动。现将通知有关事宜。

一、时间安排

20031010日至20031014日共5 天。

二、   参加人员条件

1、          近两年来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评选为和平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3、身体健康。

4、符合以上条件且近两年没有参加过此项活动的人员。

三、所需经费

此次参观学习活动每人共需经费3250,由区和单位共同负担。其中单位支付1600元,其余部分从区福利费中列支。

四、报名方法

1、各单位根据规定的条件和下达的指标,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研究确定。

2、请务于927日前将名单及支票(现金)交区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到期不报名者视为弃权。

五、要求

组织“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优秀公务员学习、参观活动,是区委、区政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活动之一,由于受到指标的限制,只能有部分公务员作为代表参加,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妥善安排、做好工作,确保这次学习参观活动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2711.0916        联系人:张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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