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3    发布者:区人社局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的通知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局、街党政组织,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十一五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动我区全员提素质、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走向深入,不断提高公务员公文写作与处理的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决定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20081231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础知识,各类公文的含义、特点、分类、格式和写作要求以及公文处理程序和方法等内容,全面提升我区公务员公文写作水平和公文处理能力。培训教材为《现代公文写作与处理教程》(需统一订购)。

三、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自学的基础上,针对培训重点内容采取专题讲座、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全区具体培训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培训时间

从现在开始至2008年底结束。

五、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全区集中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制定考试方案和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相关要求

组织全区公务员进行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培训,是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高公务员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实际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狠抓落实,采取多种灵活有效方式,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