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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截止登记时间学生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截止登记时间在和平区持有不动产,其独立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初中,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且状态正常

(四)秋季开学后就读八、九年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登记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登记

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或幼儿)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二)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5日上午9:00-11:00

新八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5日下午2:30-4:3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8月16日上午9:00-11:00

新九年级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8月16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2024学年初中转学”)

(4)《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安排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开学前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学生按学校要求报到入学。

三、工作提示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4、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和平区初中转学申请.docx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科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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