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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发布者:区教育局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111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和平区普通高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202110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学生须为2021级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安置原则

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筹安置等方式,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转入学生。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14日上午8:30-127日下午17:30,家长通过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请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


  (二)现场核验

已在网上报名的家长及学生本人请按如下时间地点,携带规定材料进行核验。中学科现场向材料核验合格的学生家长发放准考证。

1.核验时间:

20222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2.核验地点

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福安大街门),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

提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核验当天学生和家长须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学生和家长须提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可手机出示)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学生和监护人,须提供到津后48小时以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须与上传电子照片同版);

6)如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相关结婚证、出生证等其它佐证材料。

(三)统一测试

1.测试时间及安排

2022210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2022210日 下午13:30—15:00 数学

               下午15:30—17:00 英语(不含听力)

  2.测试地点

天津市第五十五中学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31)。

(四)接收入学

1.意向填报

212日下午1430——1630,学生及家长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领取测试成绩和意向填报表。

213日上午930——1030 家长将意向填报表交回至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

2.接收转入

教育局将参考学生测试成绩和填报意向,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自215日起安置学校按登记电话联系考生家长,考生按要求到校报到。按疫情防控要求,在津未满14日的人员,应在完成在津14日健康监测后方可入校。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三)网上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报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现场核验前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等情况。现场核验、统一测试和意向填报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到津后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

(四)如因防疫工作要求,涉及转学工作的调整会从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和平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233118时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联系和平区教育局中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和平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

2022级及以后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本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本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31日(以户口薄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但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咨询电话:022-27127532


附件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doc

(请打印后手写补充完整,通过二维码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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