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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20-2021年春季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区教育局

各位转学家长: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为做好2021年和平区春季学期的初中转学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的病毒感染,现就我区本次初中转学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转学条件。本区户籍,具有正常状态下全国学籍的外区及外省七八年级学生可申请办理转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适当优先考虑持有本区不动产的申请人。

二、材料上交。采用网上上传材料并审核的形式。请家长21日上午10:00起,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材料的拍照上传。此二维码开放时间截至291700。主要材料如下: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照片(学生身体证号、户籍地址、派出所印章须清晰);

2、房屋(不动产)产权证信息页照片(含产权人、面积、坐落等);

3、《初中转学申请》照片(自行打印,家长手写填写完整并签字,注明联系方式)。

三、温馨提示

1、何时能收到转学结果?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个星期。对于不满足转学条件的家长,我们将在开学前电话告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学校将不迟于228日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批到校,请家长耐心等待。请申请转学的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做好防护,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转学是否对应片区?

初中转学与学区划分无关。由于学位紧张,我们将视学位空余情况进行安排,一般为本区普通公办初中。由于外省转入学生较多,请家长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及适应能力,提前做好学生的心理调适。

3、如果不转学,能否参加中考?

可以。在九年级当年的12月下旬,可凭和平区户口等相关材料,直接报名参加中考。录取原则与本区就读学生完全一致。

4、转学学生是否享受指标推荐的资格?

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学生需满足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具推荐资格。按相关规定填报志愿的指标生,享受降低20分录取政策。转学学生不享受指标推荐资格。

附件:初中转学申请(请打印后手写补充完整,通过二维码进行上传)


附件初中转学申请.docx

和平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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