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收官之年,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大趋势,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五个实施计划和冬防攻坚行动为龙头,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针对我区环境特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建设世界级智慧中央活力区再创佳绩,为实现新冠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双战双胜,双胜双赢”贡献力量。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19项整改任务,市级环保督察22项整改任务的巩固。
(二)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前列,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7微克<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pt"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平稳保持在五类水体达标范围内,力争全年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处于全市前列。
(四)区内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五)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平均声级分别小于70分贝和6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中央、市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巩固
快速高效完成市级交办件的办理,做好对中央、市级环保督察交办件的梳理总结、整理归档,加大后续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控尘要求,加强对各类施工、装修点位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道路机扫水洗力度,最大限度抑制控制道路扬尘;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2、落实油烟污染长效工作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完成100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任务,督促做好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污染治理成效。
3、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完成7万辆机动车尾气检测,保障监测门站正常运行,加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夜间检查力度,对超标车辆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监管力度,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4、推动企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因地制宜采用热力并网、气改电、低氮改造等方式对重点企业燃气锅炉进行改造,进一步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改善。
5、巩固散煤治理成效,按照因地制宜、应改尽改的原则,实现商业活动及居民生活散煤治理无盲区、全覆盖。
6、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干洗服务行业全面推广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汽修行业补漆作业全部使用水性环保涂料;各类施工作业全部使用水性涂料;电焊施工要使用焊烟收集器进行收集处理。
7、强化对重污染天气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沟通协调、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响应措施、开展执法检查,减缓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区域内入河排水口治理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行为。
2、强化河道水质巡查监管,做好我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护,确保站点正常运行。
3、确保重点水污染排放单位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三)扎实开展净土攻坚战
1、严格落实《和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规范处置。加强对固废、危废的产生、收集、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固废、危废安全无害化处理。
(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
1、完善数据分析日志机制,综合分析国控点、自动站、激光雷达数据,为整体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好水、噪声自动站维护,认真开展监督性监测,按时编发监测报告。
2、运用二污普数据,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后期监管工作,实现主要污染源管理的“一源一策”。
3、按照全市要求,做好“三线一单”工作的编制,做好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的划界和管理。
(五)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妥善解决环保信访问题,做好环境宣教工作
1、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力度,对问题反复出现、屡教屡犯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从重从严处罚。
2、加强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力解决事关百姓健康的各类污染投诉问题,严控环境污染重大群访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3、结合环保热点事件,组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引导相关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践行环保,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