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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水体达标方案2019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19-07-12    发布者:区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和平区水体达标方案2019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总结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10月我区编制完成《天津市和平区水体达标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实施。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1129号)要求,现将我区水体达标方案2019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质状况

和平区区内水体包括景观河海河(和平区段)、津河(和平区段)。根据汇水特征和水体达标要求,天津市“水十条”行动规划规定我区国控断面为海河三岔口,市控断面包括光明桥断面和八里台、马场道桥断面,按照《天津市和平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计划》,到2020年,消除境内劣V类水体,辖区内无黑臭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天津市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平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序号

断面名称

所在水体

2020年目标

1

海河三岔口

海河干流

2

光明桥

海河干流

3

八里台1

津河

马场道桥2

津河

注:1.1”为海河流向津河时的考核断面;“2”为津河流向海河时的考核断面。

2.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 项,单位为mg/L

3. 2019年达到2020年目标的断面比例不低于80%

2019年上半年,我区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情况、水环境质量及排名如表2、表3所示。

表2  2019年和平区地表水各监测断面水质情况

断面名称

断面类型

所在水体

月份

高锰酸

盐指数

化学

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海河三岔口

国考

海河

1

4.6

15

0.43

0.04

2

4.7

17

0.92

0.05

3

3.2

17

0.48

0.12

4

3.2

18

0.08

0.04

5

3.6

12

0.09

0.05

6

光明桥

市考

海河

1

3.8

18

0.497

0.08

2

4.8

18

0.433

0.04

3

3.1

9

0.536

0.04

4

4.0

12

0.060

0.05

5

3.8

13

0.185

0.05

6

八里台

市考

津河

1

6.9

28

0.621

0.18

2

5.1

22

1.08

0.14

3

3.8

12

0.409

0.08

4

4.9

16

0.110

0.05

5

4.2

16

0.334

0.06

6

马场道

市考

津河

1

7.8

28

0.808

0.10

2

9.7

38

1.84

0.79

3

3.9

12

0.621

0.05

4

5.1

17

0.131

0.05

5

3.9

13

0.123

0.07

6

                     

注: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单位为mg/L;国考断面为采测分离数据。6月未完成统计。

表3  2019年上半年和平区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综合指数

同比变化率

(%)

出入境浓度比值

主要污染物浓度(mg/L)

水环境质量全市排名

高锰酸钾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1

2.40

18.92

1.17

5.1

20.3

0.52

0.100

11

2

2.52

-38.33

0.54

4.9

19.0

0.81

0.077

3

3

1.83

176.98

0.82

3.4

12.7

0.48

0.080

7

4

1.52

-16.99

0.95

4.0

15.3

0.08

1.52

2

5

1.54

46.57

1.40

3.9

13.7

0.20

0.053

13

6

注:6月未完成统计。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进展情况

开展了主要污染物减排自查工作。对2018年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了自查,上报了和平区201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自查报告。2018年,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达标水平,实现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增减平衡”的目标要求。

⒉组织开展了海河、津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摸底工作。积极协调市水务部门,组织区河长办、南市街、劝业场街、小白楼街等部门对我区海河段进行了实地调查,逐步掌握我区海河18个入河排污口的位置、分布、排污量、排污种类等基本信息,全面摸清了底数,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等奠定了基础。

⒊严格管理和督查执法,水污染防治情况调查,督促内医疗机构、大型商厦宾馆等重点排污单位按月、季度水质监测报告,为实现高标准、稳定排放奠定了工作基础。

⒋为实现减排目标,我区政务办联同生态环境局采取控制增量、严格环境准入的措施,在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总量审批环节中,严格把关,做好新增排放量替代工作。

⒌全面推行河长制,继续做好区内河流、景观水体等巡查、监管和水质监测,为维护水环境安全、实现全区水环境根本性好转提供制度保障,为建设美丽和平、品质和平提供水环境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⒈全力配合市水务局实施中心城区老旧管网雨污分流工程,全面排查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点,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点改造任务。

⒉以实现区内医疗机构、宾馆、大型商厦和餐饮企业等重点污水排放单位污水排放高标准、稳定达标为重点,持续推进辖区内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其他重点污水排放单位达标排放。

⒊按照《天津市和平区重要河道入河排污(水)口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监督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部门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⒋压实属地和河长责任,继续做好区内河流、景观水体等日常巡查、监管和水质监测,依法开展沿河涉水、涉海污染生产场所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向水体倾倒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⒌进行八里台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补齐监测项目,动态掌握津河富营养化程度等,并保证水质自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文化建设,增强水质自动监测站人文内涵和文化属性,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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