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和平区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市环保局工作安排,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大趋势,以环保部督察整改复验为契机,以清新空气行动和冬防攻坚行动为龙头,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针对我区环境特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美丽和平、品质和平建设再创佳绩。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冬防攻坚任务,努力达到PM2.5浓度同比降幅24%任务目标。
(二)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19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复查验收。
(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综合排名位于全市前列,PM2.5年均浓度达到56微克每立方米,综指、PM2.5、PM10三项改善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平稳保持在五类水体达标范围内,力争全年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处于全市前列。
(六)对区内原工业地块进行土壤问题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七)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平均声级分别小于70分贝和6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
(八)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
二、重点工作
(一)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做好整改“回头看”迎检工作
1、快速高效完成市级交办件的办理,做好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的梳理总结、整理归档,加大对中央督察交办件和市级交办件的后续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2、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在督察整改“回头看”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交上整改“回头看”的满意答卷。
(二)扎实完成冬防攻坚任务,深入推动清新空气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完善现有精细化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区清指沟通协调、督察督办、考核问责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日发现、日调度、日处理”制度,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做好扬尘、尾气、VOC等污染源的管控工作,继续巩固散煤清零工作成效,全力实现PM2.5同比改善24%的目标任务。
2、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控尘要求,严格执行“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道路机扫水洗力度,最大限度抑制控制道路扬尘;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加强裸露地面的监管,落实硬化、简易绿化和苫盖等处理措施;坚持节假日和夜间督查机制,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对污染点位保持高频次巡查,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各类问题,加强对部门和街道的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3、落实油烟污染长效工作方案,在完成全区餐饮单位油烟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做好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污染治理成效。
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完成市下达的遥感检测任务;联合交管部门,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公交站点、加油站和用车大户的监管,完善台账和监管记录。
5、推进深度治理,完成区内13台供热燃气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组织实施对和平宾馆燃气直燃机的气改电工程。
6、狠抓污染数据分析研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综合国控点、自动站和激光雷达数据,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响应措施,力争重污染过程缩时削峰。
(三)强化水质监管,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区域水质稳定达标
1、按照我区水体达标方案和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按月、季上报工作进展,及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面向社会公开。
2、做好我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护,确保站点正常运行。
3、强化河道水质巡查监管和区内医疗单位污水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行为,完成口腔医院和7家社区医院的污水治理任务。
(四)推进土壤信息调查,管控土壤环境风险,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对区内原工业地块进行土壤问题调查,确保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加强对固废、危废的产生、收集、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固废、危废安全无害化处理。
(五)高效完成污染源普查,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
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提供支持。
2、安排环保项目资金,购置颗粒物激光扫描雷达和应急手检设备,提高分析研判的准确性,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3、协调市监测中心指导我区各街道重选空气质量自动站点位,对六个街的自动站进行升级改造,强化对区内国控点和各街自动站数据的分析研判。
4、推进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考核手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生态保护制度的落实和考核问责。
(六)妥善解决环保信访问题,强化宣传,引导居民参与践行环保
1、加强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力解决事关百姓健康的各类污染投诉问题,严控环境污染重大群访事故发生,确保稳定安全。
2、认真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制定我区2018年度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组织部、宣传部合作,将环保政策、知识引入干部学习范围。
3、扎实做好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工作,创建1-2所环境友好型学校。
4、结合环保热点事件,组织开展环保宣教活动,编制环保倡议书、《走进环保》宣传期刊等,发放给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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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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