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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3-31    发布者:区生态环境局


 

和平区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和平区环境保护工作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市环保局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要求,坚决惩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以环保部督察为契机,以清新空气行动为龙头,以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针对我区环境特点,全力推进大气、污水、噪声等各类污染物的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确保2017年我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span style="font-size: 16pt" lang="EN-US"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平稳保持在五类水体达标范围内,力争全年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处于全市前列;

(三)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平均声级分别小于70分贝和6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

(四)医院污水和医疗废弃物按规范要求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

(五)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问题分析研判机制

与市环境监测中心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借助其专业力量和设备开展污染源成因解析和对策分析;安排专业人员对污染数据进行连续跟踪分析,及时判断污染原因,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争取配套资金,购置颗粒物激光雷达等设备,提高对污染问题的监控能力。

(二)加强燃烧废气污染源的治理

一是对区域内燃气锅炉逐步进行深度治理,降低污染排放;二是对已完成治理的商户和流动商贩散煤使用实行动态监管,坚决遏制燃煤污染反弹;三是推动区域内居民供热用煤和炊事用煤的清洁能源替代。

(三)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加大对区域内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拆迁施工和装修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五个100%”控制措施;严格落实以克论净的道路扬尘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道路机扫水洗力度,最大限度抑制控制道路扬尘;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加强裸露地面的监管,落实硬化、简易绿化和苫盖等处理措施。

(四)全面深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

加强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督查和监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和更换,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净化效率;对重点区域内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做到全覆盖;持续开展对露天烧烤治理,做到随发现随清整,确保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得到遏制。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一是加大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力度,对超标车辆实行处罚,全年完成48000辆的检测任务;二是加大对辖区内机动车停放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频次,落实台账式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治理;四是研究制定重点区域交通优化方案,减少车辆长时间停留、拥堵造成的尾气污染。

(六)加大水污染问题的监管力度

认真落实《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平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平区水体达标方案》和《和平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工作方案》,加强水质监管,定期巡查海河、津河和平段的水质;加强医疗污水、宾馆商厦和餐饮企业等重点污染源污水排放的日常监管和监测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协调做好八里台桥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医疗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医疗废弃物安全无害化处理。

(七)做好土壤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2016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今年我区将依照全市工作要求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的制定,并着手组织实施。

(八)强化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

充分发挥大气污染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作用,实现污染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转办和及时处理。进一步理顺区清新空气指挥部工作程序,强化工作考核、监督、问责机制,全面推进“1+X+Y”治理方案,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认真执行《和平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措施工作方案》,强化对政府主导工程的过程管理。做好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的组织实施,强化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控本地源排放

(九)依法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及信访工作

对区内各类污染源保持高密度巡查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对违法行为的惩治措施,形成警戒和震慑;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污染防治;加强环境信访和12369受理投诉及查处工作,全力解决事关百姓健康的各类污染投诉问题,控制环境污染重大群访事故发生,确保稳定安全;认真做好全运会、中高考等环境保障工作。

(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区监测站三级站标准化建设;完成增项考核,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完善街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做好污染源分析、常规监测、污染源监测及验收监测工作。

(十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居民参与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制定我区2017年度环境教育工作计划,继续完善环境教育工作机制;录制污染源监测过程宣传视频,通过直观认识,争取区领导和区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利用居民关注健康的心理,针对烟花爆竹燃放、学校周边机动车怠速等问题,通过编制倡议书,组织志愿者现场宣传引导群众减少污染排放;组织环保志愿者队伍参与和协助我们的日常工作,进而争取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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