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重要要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第八批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 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以及《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天津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植根于天津地方文化土壤,与天津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相融合,成为天津人民的文化传统。
(五)具有清晰的传承脉络和较广泛的代表性、影响力,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计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报材料后,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2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一)第八批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制作要求见附件2;
(三)辅助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所处自然社会环境、存续状况等内容的项目视听资料,能够说明项目历史渊源、传承情况、重要价值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10月24日之前提交推荐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视频、其它辅助材料)电子版,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王耀兴、徐闽鸿
联系电话:23337839
邮 箱:hpfyzx23337839@126.com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附件:
1.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2.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片制作要求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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