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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日期:2023-08-07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电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落实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不断压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严厉打击各类电梯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区域内地铁、医院、大型商超综合体、宾馆饭店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单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责任体系,重点检查生产、使用单位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坚决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自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潜在风险;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排查整治各类电梯非法行为

    充分运用电梯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电梯的日常检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非法使用、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三)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完善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分队和二级救援站点建设,发挥二级救援站点快速反应、及时救援作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能力,保障被困乘客能够得到快速解救。及时更新二级救援站点相关信息,督促二级救援站点提高应急水平

    (四)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

    鼓励地铁、医院、大型商超综合体、宾馆饭店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原厂制造、原厂维保或原厂授权维保模式针对电梯典型事故案例,对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利用电梯监督检验和年度检验等法定检验,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五)持续深入开展电梯超期未检综合整治

    充分发挥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管理系统智能预警作用,建立设备动态检验台账,持续提升数据化服务水平,通过电话催检等方式,提前两个月提醒使用单位申报检验,对于检验有效期不足一个月仍不报检的使用单位,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六)与市特检院保持有效沟通,信息联动

    与市特检院保持良好畅通的联络渠道,积极沟通,互通有无督促市特检院完成设备检验后尽快出具检验报告、上传检验信息,保持检验数据实时动态更新经市特检院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要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停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充分利用市特检院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现场互学互进”等活动,不断提高我局监管人员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七)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提升改造保障工作

    积极配合区住建委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做好加装电梯注册登记等工作;协助属地街道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提升改造工作,特别是无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居民住宅电梯,让居民便利出行。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方式,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快速及时、积极稳妥的处理群众的投诉与举报,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作用,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将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列入特种安全监察重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动员电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积极参与,合理安排进度,明确各相关方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多方式、多角度反映筑底行动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增强公众乘梯信心。

    (四)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应急局、住建委及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电梯安全共治格局。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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