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和平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赵军、董晨琪;联系电话:58320179)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委会《和平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水平明显提高。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等“关键少数”,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两个规章,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认真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 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和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3.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精准严格监管执法,切实提升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靶向执法
将企业主要任务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为行政处罚重点,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2.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利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直奔企业一线、重点点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立案处罚、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对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3.实施行政执法倒查机制
对专项行动不部署、不落实、不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未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督改不力、只检查不处罚等情况一律倒查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
5月底前,印发和平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至7月)
各单位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填写《天津市和平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表》,实行闭环管理。
(三)部门帮扶和精准执法(2023年7月至11月)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协助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培训,主动为使用单位释法规、排忧患、解难题,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深入使用单位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使用单位已查出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推动使用单位真查真改。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各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防范,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安排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自查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检查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周”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活动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举报,查实重奖。
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汇总后填入《天津市和平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6),于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docx
附件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docx
附件4:《油气长输管道和燃气压力管道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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