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
现将《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特〔2020〕22号)转发你们,请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结合市市场监管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市安委会《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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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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