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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加强供暖季天然气 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发布者:区应急局


区安委办关于加强供暖季天然气 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天津市已提前进入供暖期,天然气等使用进入高峰期,为抓好天然气等安全保供和使用,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供暖季天然气等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我区老旧小区、伙楼大院、木质建筑、文保建筑较多的实际情况,全面做好全区冬季供暖期天然气等使用安全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做好天然气等使用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供气设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

、全面排查隐患,加强安全防范。区城管委要加强对强化燃气输配设施、户内管道、壁挂炉和居民用气安全的监管。由区城管委牵头,会同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交管和平支队等部门,立即对LNG接收站、储气设施、输气管道、煤改气设施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各有关单位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天然气等使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针对可能导致天然气等泄漏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实行台账管理,限期销号清零。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天然气、清洁煤等取暖设施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取暖设施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要以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为重点,宣传防护避险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针对独居老人等重点居民,深入家中开展用气、用煤安全培训宣传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开展供暖季天然气等使用安全情况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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