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发布者:区应急局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2011号)精神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宣传工作实际,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020622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23196696;邮箱:hpqyjjxtk@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宣传工作的总体任务,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区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传重点内容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服务社会安全发展、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平战结合、宣练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及市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重点做好相关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相关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重点做好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楼宇办、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等属地管理部门要全面发挥监督管理职责,针对国有企业、大型商场、菜市场、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学校、文旅单位、文博场馆、商务楼宇、体育场馆、养老机构等单位(企业),深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工作,切实做好工作指导与日常检查。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

2.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单位(企业)要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安全课,宣讲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各层级人员须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主题讲解涉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全面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以身边的事例及相关的工作实例等现身说法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班组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 鼓励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单位(企业),近距离接触生产、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各级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4.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要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保护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安全权益。

5.加强专业指导,推动人防技防结合。鼓励企业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开展安全排查的专业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推动企业运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6.各类企业应加强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积极参与自建和共建安全教育体验场馆等安全教育宣传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教育体验基地,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

7.各单位(企业)要紧紧围绕《和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核心,重点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安全、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六个重点领域企业安全宣传工作。

(二)安全宣传进社区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社区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拓展宣传途径,扩大街域的宣传范围,提高社区居民公共安全知识及常识的公众知晓率。

1.要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强化安全宣传内容建设;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各级网格员要发挥社区安全宣传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

2.开展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积极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参观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安全教育场馆,拓宽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加强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

3.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应急疏散预案。

4.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节点,积极开展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条件,创新开展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利用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平台,积极投放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编印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品在社区张贴和向居民发放。

6.在疫情防治等各类灾害发生的特殊时期,积极寻找、邀请、组织、发动社区内居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生护士、公安干警、专家学者、消防指战员等特殊居民,借助他们职业身份和专业背景,围绕疫情防治等工作,向社区居民开展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增加宣传的亲和力、说服力和权威性。

(三)安全宣传进学校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要在全区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以宣传促提升,以演练提实效。

1.推动全区中小学要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开展典型教育活动,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安全教育时间。

2.督促各学校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安全专题讲座。

3.切实拓展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场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

4.开展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结合各级学校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寒暑假期开学前后,鼓励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开学教育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

5.加强大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与社区、企业、社会机构等的广泛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学校或教育机构设立安全体验教室,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师生安全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四)安全宣传进家庭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公安和平分局、消防救援和平支队、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从各专业领域的角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千家万户。

1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总工会等单位要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2.区教育局要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

3.消防救援和平支队、各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4.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公安和平分局、消防救援和平支队、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编印发放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

5.消防救援和平支队、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家庭基本安全投入的广泛宣传,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购置或自制“家庭应急箱(包)”,倡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

(五)安全宣传进农村

此条内容不符合我区实际情况,故忽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五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作为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

(二)全面部署、统筹推进

落实全区安全宣传“五进”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各时期、各行业领域节点主题宣传活动密切配合,一并推动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承担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制定本系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三)细化责任、加强考核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持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意识,组建专门机构及安排人员,细化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推动本领域、本单位安全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把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安全宣传“五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加强报送、确保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1名科级以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后),并于62317时前将《信息表》电子版发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hpqyjjxtk@tj.gov.cn;每季度末月2517时前要将本领域、本单位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各单位要开阔思路,勇于创新,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挖掘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典型事例,区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汇总各单位情况并集中宣传报道。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