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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和平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 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发布者:区应急局


关于开展和平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 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区安委会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发布通告。要聚焦辖区内主要道路,以及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消防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告内容,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发布,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各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要将通告内容和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二、集中划线管理。住建物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社会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其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要督促其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各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采取提请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交管部门要分析辖区情况,对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辖区街道路进行治理,通过施画单侧停车线及黄色禁止停车线,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能够顺畅通行。

三、集中组织清理。各街道、公安、消防、物业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消防、交管部门和各街道要依法对住宅小区、伙楼大院周边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的机动车辆开展检查治理,张贴禁止车辆停放告知单,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统一开展清理。

四、集中执法整治。交管、住建、规划、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96119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集中宣传曝光。各单位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熟悉演练。消防部门要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组织基层消防救援中队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辖区中队要及时通报防火监督部门。辖区中队要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等器材设备,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视情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七、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并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小结及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邮箱:hpqxaw@163.com

 

附件:1.消防车通道路面和路边标识标牌示例

2.关于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相关规定汇总

3.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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