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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    发布者:区应急局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全面加强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近日,国清市长批示“2019年要在严格执法上有根本改观,应急局要有硬措施”。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确保实效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态势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权威性、规范性、公正性、专业性和严肃性。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态势。

二、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强化问责

区应急局、区住建委、公安和平分局、交管和平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的力度,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现场从严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关停取缔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

各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切实深入到本行业、本领域各单位,开展拉网式、无遗漏、全方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各属地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管界内各单位开展排查检查要全覆盖,对排查检查中遇到的不配合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单位及个人要提交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严执法”的实际行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执法实效,坚决整治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好人主义,做到执法与服务结合,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确保行政执法的实效性,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加强监督考核,对因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19年5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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