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及有关单位:
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万臣;联系电话:23196676)
(此件主动公开)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视频会议精神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和平区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平武同志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沈杰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闫家伟担任副组长,下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综合防治科,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防治科、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检查内容
在前期我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以及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天津市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等重大活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突出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针对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风险,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5日前)
1.制定工作标准。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附件1),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判分析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制定务实管用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并通过互联网、政务网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一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和平支队制定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2.广泛动员部署。各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地域、分行业、分领域进行层层动员,精准部署,做到通知到位、落实到位。
3.组织约谈培训。由区消安委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培训,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落实本地域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10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改(4月2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分别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督促指导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9类场所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系统行业集中排查(6月1日至8月31日)。区安委会组织相关系统行业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个行业、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相关系统行业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3.组织专项检查(9月1日至9月25日)。在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的基础上,区安委会协调区消安会组成消防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组,对九类重点场所和市区级挂牌督办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隐患整改清零情况。9月25日前,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务必清零见底。
4.巩固提高成果(9月26日至10月10日)。在前期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防治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细化责任清单,严防死守、确保安全。此项工作10月10日前结束。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等方面为重点,将主体责任落实差、管理漏洞多的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落实整改责任的一律按最高限度进行处罚,涉及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其上级部门追究不作为不担当责任,坚决以高压管控态势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三) 齐抓共管,多方协调推进。深化党委政府定期通报约谈、行业部门会商协作等消防工作机制,利用政府常务会、办公会等形式定期对各街、行业部门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重要时段及特殊天气下的火灾防控工作做出针对性部署安排。
(四)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治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五)多措并举,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排查9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站人员、网格员、综治员、楼管员等基层力量,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居民住宅区检查巡查和宣传提示,落实防范措施。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六)整体防控,突出重点防范。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天津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向京“五供单位”、涉及沿线周边绝对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9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应急准备,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逐级成立组织机构,要坚持靶向治理、精准防控、综合施策,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这一底线。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专项行动贯穿于本部门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要充分履行行业部门条线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指挥,主动调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亲自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严抓落实,注重实效。专项行动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转变作风、严格问效。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落实、风险在一线消除。要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放管服改革的关系,在减少不必要干涉、减轻单位负担同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有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隐患的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做好宣传发动,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利用区新闻有线中心、繁华地区广告屏、机关办公大屏、中小学LED屏、社区LED屏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以及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公告等等,广泛发动基层群众,迅速形成群众消防、社会消防的局面。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强化信息畅通机制,确保形成上通下达、灵活高效的风险管控机制。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请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和分管领导、联系人电话于4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5月至9月,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邮箱:hpyjjzzk@163.com。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约谈培训工作方案;
3.“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
4.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清单;
5.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清单;
6.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责任清单;
7.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8.“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
附件1
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三)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求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四)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五)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一)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二)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三)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四)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五)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三)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四)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群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二)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四)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二)“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四)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五)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一)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四)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二)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三)单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一)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二)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附件2
和平区社会消防培训工作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要层层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社会专业机构、优势资源的融合式发展,坚持理论教育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行业、分层次、分内容开展主题鲜明的各类消防安全培训,大力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奠定消防“放管服”改革的社会基础,共同维护全区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础理论
(二)消防安全形势
(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四)消防安全责任
(五)初期火灾处置与疏散逃生
(六)火灾案例分析
根据培训对象不同,选取不同模块进行培训。
三、培训范围及方法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防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五大道管委会、规划和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区繁华办、劝业场街道办事处、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南营门街道办事处、五大道街道办事处、南市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和投集团、滨江集团、华旭集团
方法:通过消防安全大讲堂讲座形式,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宣传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典型火灾案例,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重点行业部门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国资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繁华办、五大道管委会、滨江集团、华旭集团、和投集团等16个下辖单位较多的行业部门。
方法: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街道社区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南市街道办事处、南营门街道办事处、劝业场街道办事处、五大道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
方法:结合辖区实际,对网格员进行如何开展工作进行培训。
(四)重点单位
辖区内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综合楼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集中的重点单位400家左右。
方法:通过集中消防安全培训讲座形式,组织每个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就如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培训。
(五)大型商场、综合楼
选取辖区大型商场、综合楼各10家,具体名单需进一步协商确定。
方法:对场所商户、入驻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拟培训人员数量
序号 |
范围 |
单位数量(个) |
每个单位人数(人) |
培训场数(场) |
预计人次(人次) |
1 |
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50 |
2 |
2 |
100 |
2 |
重点行业部门 |
16 |
60 |
10 |
1000 |
3 |
街道 |
6 |
100 |
6 |
600 |
4 |
重点单位 |
400 |
3-4 |
6 |
1600 |
5 |
商场、综合楼 |
20 |
60 |
4 |
1200 |
总计 |
|
|
|
28 |
4500左右 |
附件3 单位消防安全自主评估表
单位名称 |
|
行政区域 |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单位类型 |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 □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 □群租房□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其他 | ||||
评 估 内 容 |
得分 | ||||
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6分) |
人员密集场所不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2分) |
| |||
员工宿舍等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2分) |
| ||||
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不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2分) |
| ||||
防火分隔情况 (8分) |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按照规范进行防火分隔(2分) |
| |||
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完好有效(2分) |
| ||||
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2分) |
| ||||
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严密(2分) |
| ||||
疏散通道情况(4分)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充足且不被封闭、堵塞、占用(2分) |
| |||
门窗上未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2分) |
| ||||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情况(6分) |
人员密集场所不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2分) |
| |||
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不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2分) |
| ||||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不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2分) |
| ||||
消防设施情况(8分)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启用且能正常运行(2分) |
| |||
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控制状态(2分)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联动(2分) |
| ||||
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正常供水(2分) |
|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6分) |
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2分) |
| |||
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2分) |
| ||||
杜绝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2分) |
|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6分) |
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2分) |
|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2分) |
| ||||
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2分) |
| ||||
日常管理机制落实情况(6分) |
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2分) |
| |||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2分) |
| ||||
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分) |
| ||||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10分) |
单位具备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的能力(5分) |
| |||
单位员工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5分) |
| ||||
评估结论 |
单位消防安全自主评估得分(满分60分) |
|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4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自查消防隐患问题清单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检查部位 |
存在问题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附件5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自查消防隐患问题整改清单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检查部位 |
存在问题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附件6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单位自查消防隐患问题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检查部位 |
存在问题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附件7
消防安全承诺书
按照国务院及我市安委会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我单位将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特此承诺:
一、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不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不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二、确保防火分隔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按照规范进行防火分隔。确保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完好有效。确保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确保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严密。
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充足且不被封闭、堵塞、占用。不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不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不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不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启用且能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联动。确保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正常供水。
六、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确保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杜绝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确保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确保日常管理机制健全。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具备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的能力。确保单位员工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8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
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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