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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1    发布者:区应急局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19411

(联系人:白洋;联系电话:23196339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使用水平,提高系统覆盖率,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隐患上报率及整改率,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推动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我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运行质量,推动楼宇、学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单位注册上线,加强系统的动态监管和执法检查,大幅提升系统内各单位隐患上报率和整改率。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安排

年内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隐患排查系统的使用质量,实现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按要求上报、按期整改的闭环管理。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即日起至4月中旬)。

区应急局就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执法检查工作赴其他区进行调研学习,重点是企业上报隐患的监督管理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对系统内企业进一步梳理,删除“僵尸企业”,为下一步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4月下旬至11月上旬)

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线上监管和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系统督查通报制度,定期下发核查通报,倒逼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上报隐患并及时整改,提升隐患排查系统的上报率及整改率。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中旬至年底)

对全年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上报有关材料。

(二)以楼宇行业为先行试点,将其他行业领域企业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一步拓展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使用面,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我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良性发展。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区应急局与区楼宇办沟通协调,确定上线楼宇企业的家数,做好楼宇企业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楼宇企业上线阶段(5月初至7月底)

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上门与企业进行对接,与一线排查人员进行指导交流,根据楼宇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隐患排查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完成上线工作;对企业安全负责人及系统使用人员就隐患排查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对楼宇行业监管人员就系统的监督管理进行培训,并定期转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核查通报》,夯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三阶段:行业领域拓展阶段(8月至11月)

总结楼宇企业上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学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至年底)

对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行业拓展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系统运行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目前我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覆盖面比较单一、隐患上报率偏低,各有关单位要紧盯薄弱环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配合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充分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将严格执法、严肃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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