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28日,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塘镇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10月30日,全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1月2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津安生〔2018〕21号)的要求,制定我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区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深刻认识“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重大意义,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重大火灾等事故为戒为训,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按照我区《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突出重点场所检查治理,突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突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突出重要节点火灾防控,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仓储和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
结合《和平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做好以下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范围
全区的仓储和物流企业或场所,重点是大中型经营性仓储和物流企业(含自有仓库仓储经营和租用仓库开展仓储经营)。
2.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是摸清辖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底数,督促仓储、物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仓库的监管责任人,全面推行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推进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动态管理,杜绝超范围储存、超量储存和违规储存,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发生。
3.整治主要内容
(1)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2)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3)未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未按规定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的。
(4)未组织防火检查或者防火巡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
(5)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仓储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进入仓储场所的人员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焊接、切割作业未在指定区域进行,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
(6)仓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或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设置明显标志,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的。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被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无充足的消防水源的。
(7)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的。
(8)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产权单位无法提供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相应证明,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
4.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
区商务委:负责对全区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进行排查摸底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实时动态准确掌握货物信息,并开展内部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全区商贸仓储企业(场所)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提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交管和平支队:负责整治物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运营、超载、超限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公安和平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配送站、物流中转站(点)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消防和平支队:负责物流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提报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区安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其他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提报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物流仓储企业擅自占用市政工程设施,妨碍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储存的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查处。负责对仓储和物流企业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安全监察,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检查发现的或其他部门提报的存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区发改委、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建委、区房管局、区市容园林委、区国资委、区人防办等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系统内是否设有仓储物流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区属企业集团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在本系统内部开展专项整治。
5.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企业自查和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辖区内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填报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摸底排查汇总表(附件1),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2)专项治理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导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按照方案要求,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对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检查时可参照附件2),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按照“四铁”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3)巩固提升和总结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违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依法处理,对非法违法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二)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共设施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和平区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津和安委字〔2018〕17号)中第三项第四点的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区)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严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工作理念,清醒认识“隐患就是事故”的内在逻辑关系,关口前移、中心下移,从思想上把隐患当做事故来看待,从行动上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认真抓好此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能力,特别要注重提升工作人员发现隐患问题、抓好隐患整改、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等三方面的能力,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表面化、安全检查“走过场”等问题。要强化技术手段,借助高科技、智能化的设施设备和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隐患排查,并深查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建立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基础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做好跟踪检查,实现闭环管理。坚持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态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或者无力整改的坚决予以关闭。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隐患,要查明原因,重拳出击,严肃处罚并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特别是对仓储物流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违规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全程跟踪监控,逐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区建委、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交管和平支队、消防和平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力度,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上限,顶格处罚,大幅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在全社会形成有效震慑。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11月21日前将辖区内或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将表格(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前传真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于每月25日前报送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及隐患排查整改及处罚问责清单(附件3);并于2019年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