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和平建设,按照和平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和平区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更好的消除春夏季节电气安全隐患,有效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和因电气隐患引发的火灾事故,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切实增强全区电气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按照区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责任 强化治理原则
按照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及时部署本行业、本领域、本部门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 细化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商场、市场、酒店、宾馆、楼宇、养老院、旅游景点、文娱场所、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繁华地区、地铁站等场所的电气设施设备。
(二)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1、电气设备接地、接零是否完好;在规定的设备、场所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
2、电气设备设施绝缘是否良好;作业工具及防护用品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3、电气维修作业是否有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
4、是否在相关场所张贴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5、是否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6、电气专业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学习、考试考核;
7、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8、电气操作及维护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时间安排
此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
具体安排为:
(一)4月15日前为准备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重点,确定专项检查工作联络员,并于4月 16日17时前将专项检查方案、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4月16日至5月15日为集中检查阶段:要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电气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三)5月16日至6月30日为隐患整改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分类,全面系统地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整改。6月30日17时前将此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周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要严格落实电气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检查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通力合作、强化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区域监管和跨区域的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执法、确保收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有效的震慑。
(四)加强宣传、扩大氛围:各相关部门、属地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
(五)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检查部署及检查阶段情况、整改落实阶段情况、先进工作经验、优秀事迹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汇总统计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