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爆炸事故,导致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影响,为了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下发了《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和安监管﹝2018﹞4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去年,在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我区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中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上线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市安监局对上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要求企业做到上线率100%、上报率100%、整改率100%,作为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为此,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时登录系统,照单排查,及时上报,务必确保三个百分之百。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
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虽然以纸面办公为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小,但是实际上,我区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仍然存在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经营不合规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提高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敏锐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严格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违规经营行为。
2018年,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区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年内至少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两轮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四铁”要求严肃处理。望各单位依法经营,确保安全。
2018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2017年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12月19日,山东省潍坊市的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塑料改性剂(AMB)生产装置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连云港“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7〕149号)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
各区安全监管局要立即组织召开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认真贯彻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现场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7〕149号)精神,查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悲剧重演。
二、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和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全面评估
各区安全监管局要立即组织排查本地区涉及环氧化合物(如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过氧化物(如双氧水、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硝基化合物(如硝基苯、二硝基苯、硝酸胺)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情况,并统计建档,组织开展全面评估,重点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工艺技术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正规设计,自动化控制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并投用,从业人员是否长期现场操作,生产、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等。
三、统筹兼顾,全面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各区要认真梳理,对照确定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明年工作。对照国务院《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是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的重大危险源和新风险点,要在摸排底数基础上,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电子图。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突出重点实施管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查立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工、停用;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回头看”,对改造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管严控严查,一律不得受理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同时,要大力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四、认真做好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相关企业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气温低,恶劣天气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近期,全国化工企业已连续发生5起较大及以上事故,教训深刻,部分企业赶工期、追抢产量的愿望强烈,加之近期化工市场效益明显上扬,一旦放松思想、降低要求,极易发生事故,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各区安全监管局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
五、深化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环境风险整改工作,抓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落实
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降低事故发生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各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统计档案和工作部署情况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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