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高位山体垮塌事故教训,切实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0号),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日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也下发了《市防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汛办发〔2017〕61号),提出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汛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值守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汛期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对建筑施工、特殊设备、学校、公交场站、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的监控;高温天气下,要做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措施,并准备好排水器材。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要及时安排部署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应急管理,要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应急救援相关装备、器材、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安排专人定时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四、加强信息报送,保证通讯畅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应急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及时报送区安委办。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随同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一同上报。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23196696;邮箱:hpdfzw@126.com)